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转让继承_你知道《民法典》填加了居住权有什么意义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5:50:06 人阅读
导读:最近新民法典里面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就是居住权,很多人可能对这个法律还并不是很清楚这条法律规定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其实这条法律非常重要。说白了,即使这房屋产权是...

最近新民法典里面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就是居住权,很多人可能对这个法律还并不是很清楚这条法律规定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其实这条法律非常重要。 说白了,即使这房屋产权是你的,但是如果你在你的房子上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那别人即使不拥有房屋产权,也是有权在这里住下去的,这就是居住权。

之所以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解决日常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比如说,父母为子女买房,花了毕生的心血,可是房子一旦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子女离婚,那么父母的财产有可能就被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掉了,老人可能连最后住的地方都没有。

那么假如这种情况下,老人在这个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那么即使夫妻离婚或者房子判给了夫妻一方,那么老人依然可以要求在这个房子里住下去。这样即使不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但是老人依然是有权住的,这就是居住权的意义。

当然,这种居住权也不能随便设立,因为如果您一旦设立了,就必须要承担这个义务。

比如,您的房子里给某人设立了居住权,那么到时候您的房屋转让变卖,这个居住权都要随之转移的,就算新房主买了您的房子,这个居住权没有到期,他依然要承担这个义务。其实这是一个用益物权的法律概念。

所以居住权不要随意设立,设立了之后,最好设立一个明确的期限,如果设立一直拥有居住权,那这个人就会一直住下去,直到他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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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在变迁,人们的思维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城里人在城市居住久了,或因时光产生了厌倦,反到向往恬静生活。于是,一些人便有了到农村买个小院,体验乡村生活的打算。但是,由于农宅具有强烈的身份属性,宅基地不允许出售给本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因此,购买农宅最常遇到的麻烦就是,原房主经过几年可能反悔,便索回房屋的情况,从而使购房人遭受经济损失。由于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维权也比较困难。居住权的出现,或许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选择,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变通地解决农宅使用权的转让问题。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之间必需签订书面居住权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必须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生效。

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只要农宅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是完全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形式变相转让农宅使用权的。因为有偿设立居住权的行为并未被禁止。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不能继承和转让,即居住权的期限最长可以设立到居住权人死亡为止。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消灭。

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购买农宅,虽然不是完全意义的购买,也就是没有所有权,但是最起码使用权有法律保障,可以居住一辈子。这方面要比租赁强很多,租赁只能一次签订20年合同,且只有合同对双方的约束。而居住权除了合同,还需要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估计不久会修改不动产登记条例,对居住权登记发放不动产居住权证,或者发放他项权证。显然,居住权相比租赁权,更具有法律约束力,也能够更好地保护居住人的权利。

很荣幸回答你提出的问题。具体讲几点:

先搞清楚房产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归属问题。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房产的所有权是物权的根本权利,归属房屋所有人。新颁发的《民法典》,房产的他物权设立的新型用益物权(居住权),这个居住权可以是父母、离婚后的前任妻子等居住权人。

再搞清楚什么是居住权及居住权人问题。

居住权是从他物权中分立的一种权利,是赋予物主相关权益人的权益,不会改变房产的所有权,但是,会附着在物权上而不改变。

居住权人是享有房产居住权的受益人,而且,居住权人和所有权人可以分离,也就是说,居住权分立之后,居住权人和所有权人可以相互不相干。

再搞清楚产权登记和权益登记的区分问题。

房产登记是指房产的所有权(含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所有权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居住权登记是指房产的用益权登记,居住权人到哪儿登记居住权尚没有明确,暂不要着急。

因《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现阶段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尚未出台具体的相关规定到哪儿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等待即可。

案例分析:买卖不破租与买卖不破居住权。

买卖不破租案例。王二将自己家的商品房租赁给张三,王二与张三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如果王二第二年将商品房卖给了李四,那么,李四要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书》,也就是李四和张三形成房屋租赁关系。

买卖不破居住权案例。王五与张珊夫妻双方共有1套房产,王五与张珊闹离婚,如果张珊离婚后没有房屋居住,经王五与张珊协商,王五给予张珊3年期限房产居住权,然后,王五与张珊双方同意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王五第二年将房产卖给了李莉,李莉要承接张珊的居住权。

希望这个回答能帮助你,谢谢!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目前尚不确定的地方很多,静待相关司法解释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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