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身合同_终身合同员工如何解除合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5:38:26 人阅读
导读: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永久合同,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定义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依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也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终身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双方来说只要想要解除也是可以的。但是用人单位解除需要给与劳动者相关的赔偿,而劳动者解除就需要提前提出申请。

是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要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双方第三次签订时,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8.1.1前的签订次数是不算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永远不能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大区别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在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单方面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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