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不允许离婚_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0:04:31 人阅读
导读:婚后,一方认为性格不合或者因琐事引起家庭矛盾,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就可以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除非有以下情节:1、重婚或...

婚后,一方认为性格不合或者因琐事引起家庭矛盾,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就可以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除非有以下情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但是分手确实一个人的决定。婚姻需要双方的包容。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慎重选择结婚,也慎重离婚。幸福的家庭需要两人的包容和理解。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新婚姻法规定不允许离婚的几种情况: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我国法律还对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为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通过时间和感情的积累垫定下来的,怎么可能轻易地结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规定的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我们可以知道离婚自由也不是绝对的自由,是在法律下的自由,在法律规定的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是不能不离婚的,希望本文能让您对此知识有新的了解,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私信我。

你好,我们国家推行的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并没有强制离婚这一说。

你所说的强制离婚,是不是指得是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离?

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国家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能够同意离婚,并且对于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后直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这种离婚比较方便也比较快捷。

但是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由法院来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符合以上这种情况,法院是可以判离的,但是并不是说就可以强制离婚,因为如果双方不想离婚的话,任何人都是不可能强制离婚的。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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