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权对外转让规定_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0:59:39 人阅读
导读: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从上述法条来看,公司法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规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否则无法转让。该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次在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的公司的股东有一个优先购买权,这个优先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有当其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该股东才能对外转让该权利。

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有法定程序,不可以随意转让!公司股东退出有两种途径:法定股权转让和法定减资(认缴未实缴)!

一、法定股权转让

1、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股东预转让其所持股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其他股东放弃收购权的,可以向其他自然人活着法人转让所持股权!

2、股权转让登记机关

股权转让登记机关为公司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股权转让所需资料和流程

关于股东会决议;股权变更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申请书(工商局范本);经办人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以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为准!

特别提示:股东一般不需要到场签字,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从2019年3月1日开始,各省陆续推出手机APP实名认证系统,相关股东和经办人员可以登录APP实名认证和授权相关事项,非常方面!

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上述资料,大约30分钟即可办结股权转让手续!

4、股权转让的涉税事项

股权发生转让登记后,携带上述转让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新的股东信息。现行中小企业在认缴制下,股东没有实缴。且公司资产没有增值情况下,发生股权转让多以0元价格转让。股权买卖双方缴纳认缴金额5/万的印花税,有减半征收优惠的地区,实际征收率2.5/万。

二、法定减资(认缴未实缴)

现实生活中,确有股东想退出公司的生产经营且不再做股东的,但是其他股东一不接受股东转让,二不同意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处处阻挠。笔者建议可将公司注册资本变小,趋近于0!俗称“缩股”!前提是公司没有相关债务!

已经按照认缴义务出资的股东,切不可拿着公司等额资金玩消失,这种行为不是股东退出的合法途径!这是侵占公司财产的犯罪行为!

三、综述

股权转让有法定程序,相关股东需要按照规范处理!股东之间有分歧的,以沟通协商为主!股权转让的流程本身比较简便,注意细节即可!

有限责任公司比较特殊,兼人合性与资合性于一体,资合性要求股权可以自由转让,而人合性要求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来作为维持公司股东信任的基础。因此,有限公司对此进行约定要把握两个原则:

1、内部自由转让;

2、外部转让适度限制。

《公司法》第71条对此做出了以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对内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对外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公司法》第71条第四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表明对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属于任意性规范,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做出与法律不同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随意设定。

题目中禁止对外转让股权,这种情况分两种情况:

1、禁止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没有限制,那么,这种情况是合法有效的。因为禁止对外传已经表明全体股东不同意对外转让,不限制对内转让,只要股东有合理的救济途径走得掉,法律是支持的;

2、禁止对外转让,同时又禁止对内转让或变相对内转让,或对内转让设定过于严苛的条件的,这种是无效的,得不到法律支持。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规定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无时间限制,但是基于有限责任的人合性质,《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随便,转一部分还是转全部股权随便。 对外转让的,必须书面或者以其他确定能够知道的方式 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能转让。不同意转让的应该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设立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募集设立是发起人认购至少35%的股份后剩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股份原则上可以随便转让,但是发起人的股份在公司成立一年内不能转让。 董监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不能超过本人持有的25%。 公司股份上市交易的一年内,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前发行的股份不得转让,董监高离职后 半年能不能转让所持股份。 此外,在不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进行其他限制性规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