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名字要什么手续_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16:39:07 人阅读
导读:改名字以后,那么基本上涉及到自己的一些证件都需要更换。首先就是自己的身份证。根据自己名字所注册的一些银行卡。还有电话卡。因为现在电话也是实名认证。总之,经过自己...

改名字以后,那么基本上涉及到自己的一些证件都需要更换。首先就是自己的身份证。根据自己名字所注册的一些银行卡。还有电话卡。因为现在电话也是实名认证。

总之,经过自己实名认证的一些事项都需要更换证件。

第一,写一份申请,陈诉清楚改名的正当理由,以及改名的必要性,表明使用新名字已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等。当然,理由自己整理了。第二,如果有单位,请单位出具一份证明,证明确实使用新名字有一段时间,并且不改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等,盖公章。如果没有单位,让村委或者街道办出具证明并且盖章,证明你有改名的必要并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第三,把申请和证明、现用身份证、户口本等一起拿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民警会调查你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当然,你可以找非直系亲属的邻里到派出所协助民警调查并证明你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第四,民警调查通过后会写明你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签字。会让你去找所长签字。第五,拿上民警签字后的申请和你的证明材料去找所长签字。所长看完申请和证明后会签字,也可能会让你去找局长签字。第六,根据指示拿上申请材料找所属分局或市局的负责局长签字。局长看到所有申请、证明、调查材料没有问题后,一般就会给你签字。第七,这个时候再把申请材料拿回派出所,派出所看到局长批示同意改名为你的新名字后,会马上照办,给你把户口等档案的名字改了。第八,一个月后你再拿上户口本等去申请办理一个新名字的身份证完全OK了。新名字1个月后才能办身份证。第九,你一定要坚信名字是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合理合法的更改的,具体内容参考《民法通则》第99条关于姓名权的规定。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去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扩展资料: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一、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二、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申请材料:①本人或者父母申请;②户口本。③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扩展资料相关条例《条例》规定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一旦实施,很多父母可能就会打算将子女的名字进行更改,而《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同时还规定,为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中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例》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所谓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具体说,公民享有的姓名权包括三个方面:①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②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③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首先,改名字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次,我们需要递交变更姓名的申请书、街道办或者学校单位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果是收养关系变更的人还要带着收养证。 最后,向派出所的户籍科提交上述材料, 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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