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领导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_公务员职务任免的类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7:28:43 人阅读
导读:什么是公务员,具体包括哪些人员?公务员分为哪几种?你说的这些问题,只要认真阅读一下公务员法,所有的内容都能迎刃而解。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还是分不清楚公务员和事...

什么是公务员,具体包括哪些人员?公务员分为哪几种?你说的这些问题,只要认真阅读一下公务员法,所有的内容都能迎刃而解。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还是分不清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区别。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公务员法学习后的认识。

第一,公务员的定义。

对于公务员的定义,公务员法用一句话来做了解释。按照公务员法第二条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了各级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比如在乡镇一级政府,属于公务员的岗位主要为乡党委委员、正副乡镇长、人大主席、武装部长、乡镇办公室工作人员,财政、税务及其他科室公务员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等。

第二,公务员的分类。

按照公务员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公务员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中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主要是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中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主要从事各类行政执法的公务员,包括公安、交通、城管、应急事务、安全执法、海关执法、海事执法、边境管理等。

第三,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划分。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等五个行政级别,每一个职务层次代表了相应的机构规格和管理层次,管理层次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第四,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聘任制的公务员。

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于部分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务员可以实行职位聘任,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

综上所述,公务员是指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工作人员以级其他执行公务,属于公务员编制的人员。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常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等。

转任是在公务员岗位之间调动,调任是从国有企业、非参公事业单位调到机关公务员岗位。

地方公务员职级晋升,一般是指县区一级党政机关,或者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机关,最高级别也就是正科级,副处都算是高配。县区四大班子领导才是县处级干部,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公检法等都是正科级单位,一把手因为在党委或者政府兼职,或者在上级党委机关兼职,才高配一级,为副处级,享受县级干部待遇。

地方公务员职级晋升,一般都是指科员晋升副科级,副科级晋升正科级。科员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需要包括实习期在内三年时间;副科级晋升正科级领导职务,需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在副科级职位干满两年。只要符合硬件要求,德能勤绩廉考核突出,获得单位认可,经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向组织部门推荐,组织部门在有职务空缺的前提下,通过考察、民主测评、谈话了解、公示等环节,即可提拔任命。

提拔晋升,需要考察综合能力,特别优异突出的,才可能获得任命。否则,一辈子科员也是非常常见的。到县区一级,正科级基本上就是一堵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突破这个层级。据统计,公务员科级提拔为县处级的,只有4.4%,而进一步提拔到市厅级(司局级)的,不到1%。这就是基层公务员的现状。

为了解决基层公务员长期得不到提拔任用的问题,2015年出台了《关于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规定在编在岗公务员,科员满12年,可以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副科、正科满15年,可以享受主任科员或者调研员待遇。当然,除了在编在岗、年限要求外,还分别有不同的工资级别限制。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并行政策,解决了基层公务员长年得不到提拔任用的难题,是对基层公务员的关心与人文关怀。

2019年6月1日,新《公务员法》颁布执行,将职级并行政策扩大到了全体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目前,各级组织部门正对职级并行政策的实施进行业务培训,预计在7月中旬即可落实到位。从具体实施办法来看,受管理岗位比例限制,地方公务员执行新的“职级并行”政策,受限比2015年实行的县以下职级并行政策更为苛刻,也更难享受得到相应的职级。县区部门多为10名以下行政编制的单位,按照比例限制,只能有60%的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位,10%的四级调研员职位,如果编制是8或者9名,不好意思,不能四舍五入,即使是按比例算下来是5.8,也只有5名,而不是6名。这个比例限制,对于省市一级不成问题,对于县区一级编制较少的单位来讲,反而不如原来按年限晋升来得保险。

按照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公务员职务任免的主要类型包括三种: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法定的程序,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制度。

公务员考试录用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录用公务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公开是指各类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殊职位除外;平等是指公民报考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平等;竞争择优是指通过有效竞争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考察,最终选择其中的人员。

(2)《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招收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原则上实行招考。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可以采取任命、选举、委任等方式。 事业编的副科想成为公务员的方式有;

1、要想办法担任领导实职,不一定在本单位,可以想办法去县里面的各种局、办、委、室担任领导副职,或者到乡镇担任副乡长、副镇长之类的实职,这样才能实现身份的转化。

2、努力调去副处级或更高级别的事业单位,努力升到副处级,就能转公务员了。到了副处级不一定是担任领导实职,担任副调研员之类的非领导职务也是可以变成公务员的。但是在事业单位升副处太难了。

3、去国企相应级别岗位锻炼,然后争取在国企里升迁,升到相当于公务员系统的处级的时候再想办法调动到机关单位,可以任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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