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什么意思比如_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8:58:49 人阅读
导读:地役权是物权中用益物权的一种。地役权,举个例子通俗的说,比如你家要走到公路上,一般要绕个弯比较远。但是,如果你从邻居家的菜地开一条路,那就很近了。你就跟邻居约定...

地役权是物权中用益物权的一种。 地役权,举个例子通俗的说,比如你家要走到公路上,一般要绕个弯比较远。但是,如果你从邻居家的菜地开一条路,那就很近了。你就跟邻居约定,我在你家菜地开一条道,我给你10万元,我用10年时间。这样你就享有这个菜地上开路的权利,使用这条道路。但是,这个菜地不是你家的。

地役权和相邻权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

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

(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

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

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3)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也有不同。

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是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

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调和不同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对他们的各自权利给与一定的限制,使得大家共同方便使用,这是为了达到使用的最低标准。

(4)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

(5)相邻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的。  

1、地役权发生在相邻土地关系中,因而是一种地产相邻权;  

2、地役权不能离开需役地而独立存在,因而是一种从物权,而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3、地役权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因而是一种他物权和用益物权。

地役权是指为了自己的使用、经营等方便、利益而使用别人的土地的权利。一般来讲,地役权的发生必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利用而提供便利的土地叫供役地,接受便利而得以使用或经营的叫需役地。所以,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土地之上的物权,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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