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刑事处罚能做什么_什么是受过刑事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6:22:39 人阅读
导读:“坐过牢”,这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其涵义比较广泛,泛指曾经被关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监狱的人员。一般是指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中间有人也...

“坐过牢”,这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其涵义比较广泛,泛指曾经被关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监狱的人员。一般是指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中间有人也可能没有蹲过看守所或者监狱。如,有些人被刑事立案侦查后,因为各种原因可能只是采取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缓刑、或者判刑后保外就医,实际上并没有坐过牢。这是一种很特殊的情况。

曾经蹲过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甚至看守所的人,只要是最后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理论上说,除了几种要求比较严格的工作之外(如当兵、公检法机关等),可以做任何工作。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一般不得担任公务员、不能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的负责人,不能担任社区(村居)的负责人,不能应征服兵役。

犯过某些罪行的人,在有些职业上可能还有限制。如医务人员、教师、新闻传媒等职业。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刑满释放后,除了以上所列举的一些就业限制外,从事其他的工作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受过刑事处罚者,一般都会被开除公职。出狱后体制内的工作是肯定做不成的。而且对其家人也会有影响,例如公务员招考,选拔飞行员,重点涉密单位政审都会有严格要求,其直系亲戚的政治表现是有硬性规定的,政审不合者门都没有!

不能当兵,不能报考公务员。出国受影响,儿子或3代内的亲属不能当飞行员。直系亲属考公检法受影响。许多国家机关的临时聘用岗位也不要。某些大一点的公司也不会要。

受过刑事处罚禁止从事职业一览表

你好,免于刑事处罚,是审判机关在认定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由于犯罪情节轻微,对被告人做出的免予处罚的决定。是在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作出的。律师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所以过失犯罪的,或者除过失犯罪外,如果未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做律师,但还要求品行良好的,才能做律师。

1、法律有明确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如某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刑法的有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这种情况也属于依法受过刑事处罚。如果某行为人虽曾受到司法机关的追诉,但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因而人民法院决定免予刑罚处罚的,则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同样,如果检察机关对上述情况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不予起诉的,也不在“受过刑事处罚”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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