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封与轮候查封财产如何分配_首封与轮后怎么分钱?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2:04:33 人阅读
导读:排除担保物权优先受偿之外,在被执行人尚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首查封意味着可以对查封标的物进行优先处理,剩余部分才可以由轮候查封处理;当被执行人除查封财产外...

排除担保物权优先受偿之外,在被执行人尚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首查封意味着可以对查封标的物进行优先处理,剩余部分才可以由轮候查封处理;当被执行人除查封财产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首查封和轮候查封一样,没有先后处理之分,在担保物权优先受偿后,剩余部分按比例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由首查封案件承办人牵头进行变现操作。

当被执行人财产足以履行债务时,由查封的先后顺序执行;当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时,所有查封按比例分配。

法院查封房产,首封与轮候查封指的是法院在查封手续送达当地房管局的时间先后顺序!

但是查封都是有期限的,如果首封法院查封期限为一年,并且到达期限后未续封的,那么后送达的查封法院就可以变成首封!所以你说的这个一年时间不是很好界定啊!拿着房本直接去建委查一下就可以了,或者让法官去查一下吧!

首封跟落后查封差距很大的!决定法院是否有优先执行权的。

首封与轮候查封,如何分配执行款,主要考察被执行人是自然人还是企业法人。


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若未破产的,按照查封的先后顺序分配执行款。此时,执行款为165万元,扣除评估费、执行费后,价值远小于债权,房屋自然属于首先查封人了,当然前提是要向执行法院申请以房抵债。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这种情况显然属于“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此时,任何一个轮候查封人或者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均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此时,分配不管查封的先后顺序。

轮候顺序不变,只要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理了继续查封的手续。法院在办理轮候查封房产手续时,轮候顺序按先来先排的原则处理。原查封解除后,排在第一的轮候查封即生效;排在第一的轮候查封再解除的,则原排在第二的轮候查封即生效,以此类推。

关于第一查封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0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 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不可以强制过户,具体如下: 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财产处置时,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2、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如果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是到了期限还是过了期限?到期限续封,则续封仍然排在前面。

如果到了期限不续封,而是过了期限才续封,则不产生续封的效力,实际为新的查封。

自然之前的轮侯查封上升到首轮查封了。

当然我的回答指向只有一个轮侯查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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