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人怎么处理_持刀砍人怎么判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6:02:59 人阅读
导读:按实际情况,持刀砍伤人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经认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按实际情况,持刀砍伤人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经认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另外,持刀砍伤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一经定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持刀杀人的,构成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在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持刀致他人轻伤以上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持刀砍人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具体要根据案情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扩展资料:案例:学生持刀刺伤老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因为不满老师管教,被老师劝退,为了报复老师,一名中学生冲入老师的办公室,刺杀老师。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张某系安徽省泗县某学校高一学生,因平时在校表现不好,受到班主任张老师多次批评并劝其离开所在班级或退学回家,张某因不满班主任的严格管理,产生积怨,遂心生报复杀人的念头。今年4月17日8时许,张老师再次找张某谈话,让其离开所在班级或退学回家。当日9时许,张某从其教室课桌抽屉中取出一把弹簧刀,闯入张老师办公室,持刀朝被害人张老师颈、头、手等部位连刺数刀。在被害人反抗时,张某将被害人扑倒在地,又持刀刺向被害人头部,致被害人头、颈、手部多处受伤,后被告人张某被赶到现场的老师和同学制止。经鉴定,被害人张老师的伤情为轻伤。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不满班主任的严格管理,产生积怨,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某在实施故意杀人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被告人张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其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一审判决后,张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张某对其一时冲动的犯罪行为很后悔。被害人张老师认为张某毕竟是未成年人,家长外出打工,对孩子疏于管教,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同意谅解张某。最终,法院二审依法改判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我来告诉你怎么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