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募集设立_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0:18:20 人阅读
导读:发起设立方式是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每个发起人都是原始股东。发起人认购股份之后,就可以制定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发起设立方式是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每个发起人都是原始股东。发起人认购股份之后,就可以制定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随后新公司就可以挂牌营业。而募集方式成立公司则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因此,发起人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经过核准之后向社会招股,公开募集。股票发行结束之后要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后者比较复杂,时间过程较长。

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区别是:

1、募集设立是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分为公开和非公开。

2、公开募集并且上市发行股票的可以称为上市公司。

3、非公开募集(股东少于200人)的称为非公开股份公司。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只是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这一大类中的一个小类别——公开募集并且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和特点如下: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

也就是说,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设立时起股份全部由该公司的发起人认购,而不向发起人以外的任何社会公众发行股份。由于没有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所以,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发行新股之前,其全部股份都由发起人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东都是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股份的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公司成立时,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而且还有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2)发起设立方式的特点是比较简便,只要发起人认足了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它要求各个发起人有比较雄厚的资金,仅发起人就能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方式的特点是发起人只需要投入较少的资金,就能够从社会上募集到较多的资金,从而使公司能够迅速聚集到较大的资本额。但是,由于募集设立涉及发起人以外的人,所以,法律对募集设立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也就是说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实际缴纳了多少钱,就是多少股本,没有认缴出资的概念,不存在分期还是一次性缴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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