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宅基地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_海盐私自买卖宅基地可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7:20:58 人阅读
导读:农民转让自有宅基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提得有点严肃了。我们通常说违法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不是一个概念,普通的违法构不成犯罪,只有较严重的违法,按照刑法可...

农民转让自有宅基地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提得有点严肃了。我们通常说违法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不是一个概念,普通的违法构不成犯罪,只有较严重的违法,按照刑法可以受到刑事处理的,才构成犯罪。

对于农民转让自有宅基地这个提法,多少有点不妥,因为农村宅基地不是农民自有的,农民依法取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农民祖上留下的宅基地,在1962年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以后,其所有权也收归了村集体,也就是说,从那以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农村的土地都成为农村集体所有。

起码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农村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是比较松的,不管是申请来的,还是祖上留下来的,从没有人考虑到其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所以当时农村的房屋也是可以随意买卖和转让的。不过后来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越来越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继颁布实施,农民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再也不那么简单了,申请来的宅基地如果转让或者卖掉,就无法重新申请宅基地了。

但是,不管宅基地管理政策如何紧,农村里转让或者卖掉自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都构不成犯罪,只不过有时候属于违法,不受法律保护罢了。我们知道,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限于本集体经济以内的成员,而有些宅基地的使用权又要执行地随房走的政策,比如非农业子女依法承包的农村房产。为了杜绝不合理的地随房地,国家规定非农业人口和非本农村集体经济以内的成员,不允许在本农村集体经济内购买房子翻建。

通常情况下,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只可以转让或者卖给本集经济内达不到一户一宅标准的农民,并且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的见证。如果卖给一户多宅的农民,或者卖给外村村民甚至城市人口,这就违背了宅基地管理办法,无法进行过户,也不受法律保护,在遇有纠纷时,只能宣布买卖合同无效。但是,目前来说,这些不合规定的买卖行为,虽然违法或者违章,并不构成犯罪,因为我国目前的刑法中尚没有一条对此行为进行定罪量刑。

也许正因为国家对农村非法转让和买卖宅基地的行为处理力度不够,现在农村中变相买卖宅基地的行为还有定程度的存在,不少城市人用农村亲戚朋友顶名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不过户,只是居住使用,也没有人去处理或者没收。

我们村有一家要把他的宅基地卖掉,我如果买下来了,有什么权益?可行不可行?

这个问题其实很复杂,我们知道本村的集体成员之间房屋是可以转让的,依据题主的问题可以买卖。但我们又知道农村有一个一户一宅制度,如果背离这个原则是不能得到相应的权益的,也就是说买卖后的房子可以住,至于拆迁能不能得到补偿各有说辞。这也说明了农村的房屋所属权益并不明晰。

我们知道农村的房屋的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分离的,取得房屋所有权不代表取得使用权。在没有确权以前本集体成员是没有争议的,但确权以后会有争议。所以根据农村房屋两权分离的特点,建议题主这样做。

除了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要跟集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际是使用权转让合同),也就是要经过集体同意,避免以后出现漏洞,如果没有两份合同的存在,房子不能买。最主要的是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写明遇到拆迁补偿的补充办法,以确定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并需要售卖人与集体买房人三方共同签字,这些动作并不难完成,如果有难度,意味着以后必有麻烦。

现在农村的房子一系列问题并不是明晰,如果关系到房子的买卖后的权益,能够用合同来约定所属权益是最好的办法,在权益面前开始就不要把情理放在第一位,否则以后权益出问题,情理未必站得住脚。

现在农村有些村不进行老村改造,成了空壳村,肆意在村外买卖耕地规划宅基地,怎么看?

农村宅基地的规划,不是个人行为能做到的。农村宅基地的规划,要有乡村两级政府事先规划好以后,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合理审批。任何个人是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进行规划的。擅自将农用地改变成宅基地,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是不能随意改变土地性质的。无论是耕地还是宅基地,国家法律都是不允许买卖的。农村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个人只有使用权,有处分权。
我国是一个人口多土地面积少的国家
,国家向来对土地的保护,都是十分严格的,曾经制定多部法律,对耕地加以保护。土地法就明确规定,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除了依法拆除建筑物以外,恢复原来土地面貌,还要进行依法处理。对于买卖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对耕地造成严重破坏的,还要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还要进行行政处分。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都为保护耕地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的土地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农民对这一些法律法规应该是了解的。千万不能盲目跟风,盲目跟风最后受损失的还是个人。
头几年由于法制观念淡薄
,很多地方出现了违建现象,在全国影响很坏。眼下全国正在大面积整顿,很多过千万的别墅都已经扒掉拆除。这些教训,农民不能不汲取。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终被依法拆除,吃亏的还是农民个人。因此奉劝大家,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能因为一时跟风,损失了全部家当。
既然村里已经成了空壳村,就证明需要房子的人不是很多,那么为什么还要花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建新房子?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说白了就是为了多占一点土地,因为土地以后早晚都是财富。但还是劝告大家,是自己的永远都是自己的,不该是自己的就是花费再大的心思也是白搭。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就不要再去费心了。

谢邀,您好,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您的户口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如果是城市户口的话那么自然是违法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城镇户口的居民不得随意购买农村宅基地。如果您是农村户口的话,那么自然是合法的。

集体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主要是卖出去肯定就是违法的,而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呢,如果买卖或者是以其他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话,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对这种行为呢进行行政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既然法律明文规定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不得买卖,那结果就是合法购买不到,购买了就不合法,所以只能走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这一条路了。但是宅基地比较特殊,它只供村集体内部成员免费使用,如果想转让也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合法转让。

所以要想解决你提出的问题,通过购买的方式是解决不了的,只有通过转变自己的身份,使自己具有村集体成员身份,这才有解决问题的可能。那如何能具有村集体成员身份呢?

直接对村里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转到村里。户口转到村里之后,就算是村集体成员了,具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资格,不管是找村里免费申请宅基地也好,还是通过转让其他农户的宅基地也好,都可以使你拥有农村的宅基地。

直接对村里申请将自己的户口转到村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比较困难,村里有可能不接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婚迁,婚迁相对容易些,结婚之后将户口迁到村里就可以了,也算具有了村集体成员身份,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资格。

如果你不想将户口转到村里具有村集成员身份,以想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话,还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指出,“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去农村租赁农房也是一种不错的办法,而且合法,使用期限可达20年,不管是居住还是经营,都是允许的,何必非要想着违反法律去农村购买宅基地呢?

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宅基地属合法行为,但是出卖给其他人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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