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处理_开发商一房两卖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6:50:40 人阅读
导读:新手买房,应多注意细节问题。1、制度层面看,由于目前实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从技术层面已经行不通了。2、从实践层面...

新手买房,应多注意细节问题。

1、制度层面看,由于目前实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从技术层面已经行不通了。

2、从实践层面分析,你看中房子后,应及时与开发商敲定合同细节,让开发商尽快签字盖章,尽快履行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3、一旦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你看中的房子就不会被卖给别人了。即便开发商违规卖给别人,也是别人无法够得房产,那你的合同权益及房子也是受保护的。

4、如开发商在承诺期内,未将备案的合同交付给你,那你一定要去要。如开发商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很可能你的房子就是被卖给别人了。这时要保管好合同、发票等资料,以备诉讼之用。

总之,新手购房,要多留心,感觉有疑问,及时查询,及时解决问题。

开发商一房二卖属欺诈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房地产公司将已经出售给他人的房屋又出售给别人,故应当承担一倍赔偿己付购房款的责任。

首先为楼主遇到这么倒霉的事情表示同情,这种事情遇上很是麻烦,买房的时候就应该打听清楚,应该对房产商或者ger而且各种证件的过户也应该全部交接清楚,如果出现两个买方签的合同都有法律效力,那就麻烦了。你先试着找对方协商,尽量尝试解决问题,如果不行,那只能报警了,寻求法律援助。买房是一件大事,绝不能掉以轻心,那都是辛苦挣来的钱。

破产没钱,那就意味着你的钱拿不回来了。

对于开发商擅自变卖法院查封房屋的,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查封的房屋被开发商变卖,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即使“一房二卖”,买房人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只能变成债权,由开发商负责偿还债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法院可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司法拘留时间在15日以内。

对于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

如果不是法院查封的房屋,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这种事真的就发生在我身边了。大概四五年前吧,我舅舅买了一套房子,六楼,在准备装修入住的时候,有另一家人也带着装修工人来了,说房子是他们的。两家人争论不休,后来双方都拿出购房合同后才知道,开发商居然把这套房子卖给了两家人。

原来不仅舅舅家的这套房子,整栋楼都是"一房两卖"。后来所有的买房者共同起诉了开发商,法院判定每套房子只属于第一个出资买房的人,开发商退还其他人的钱款,并收到了应有的处罚。

谢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买方对房屋产权可能不够了解,一些黑心的房主为了获取巨额利益,有可能一房二卖,这是买二手房最担心出现的麻烦事情。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办呢?坤鹏论为你支招。

一、遭遇“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显然,如果遇到一房二卖,责任肯定在卖方,买房是受害者。道理是这么简单,但是你的房款全款或者首付款已经交了,受损失的肯定是你。遇到这种情况,通过来讲,跟房主沟通是没有用的,如果是这么通情达理的人,就不至于做出一房二卖的卑劣行为了。那么,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那么,法律对于一房二卖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呢,通常有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如果两份买卖合同均未办理登记,时间优先。对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房屋尚未交付这种情况,也就是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以时间顺序来判定,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先买的可以得到房屋。

第二种,两份买卖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这种情况肯定是保护已经过户登记的那一家。需要说明得是,不管房屋是交付给谁,这不重要,假设已经与A过户登记,但是实际房屋交付给了B,这种情况下,B占着房子也没用,是保护已经过户登记的一方。这是因为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第三种情况,在第1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2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2次卖房是无效的。此外,还要注意一点,第二个买房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已被其他人购买的而恶意办理登记的,权利不得优先于先买房人。也就是说,第二个买房人不会得到支持。

“一房二卖”的情况,相应的额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当然了,一房二卖不仅仅是在二手房,在开发商买新房也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假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二、如何避免一房二卖

其实,真的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我们确实是太倒霉了,且不说赔付,关键是这种纠纷流程上比较繁琐,现代人都很忙,哪有时间来处理这些烦心事。所以,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需要提前做一些预防工作,避开一房二卖的情况。

首先,我们应该从源头开始,避免一房二卖。作为买方,我们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通常来讲,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还有一段时间。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一些人看到房价涨了,很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所以,为避免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进而对卖房者的“一房二卖”行为加以防范。

其次,买房时要尽早网签,严格采取资金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如今,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明“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设定比较高的违约金,比如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这样通过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来约束卖方不至于一房二卖。

此外,作为买房,我们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可以,使购房者避免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当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查询你打算购买的商品房情况,看是否已作了交易登记。如果作了交易登记,这就意味着这套房屋已经卖出。

总的来说,一房二卖是很令人不齿的行为,但是现实生活中,就是又这么一些卑鄙的小人,为了牟取更大利益,置个人信用不顾,作为买方,我们只能事情多做工作,尽量避免一房二卖的行为,否则往往收损失的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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