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到法院起诉有主动权吗_工伤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5:22:14 人阅读
导读:可以的,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这里的起诉不是指民事案件,而是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关于这个问题,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历了三个阶段,有冲突...

可以的,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然,这里的起诉不是指民事案件,而是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关于这个问题,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历了三个阶段,有冲突甚至是完全矛盾的:

第一个阶段——矛盾的阶段:

《工伤保险条例》(2004版)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工伤认定办法》(2004版)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两个规定都是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可以规定时矛盾的,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

第二个阶段——处理矛盾的阶段:

为了协调以上的矛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04年5月18日发布《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4〕123号,答复如下: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第三个阶段——确认改正的阶段:

2010年12月8日《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订,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看到没有,本来《工伤认定办法》的意见是正确的,可它是《工伤保险条例》的下位法啊,没办法,强行扭曲本来非常明确的规定,硬要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好在《工伤保险条例》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在修订的时候明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个人认为除非对方有充足证据,否则维持的比较多。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1.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单位,但只能按照人身伤害赔偿处理,不建议通过该方式;

2.建议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你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4.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发生工伤,单位或个人、亲属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不予认定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是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的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1.如工伤赔偿不合理的,是不可以不通过劳动仲裁院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工伤赔偿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根据上述情况,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应该能讨回工伤补偿。但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起诉维权,劳动法有诉讼时效规定,只要在诉讼时效内,才是有效起诉时间,超出时效,法院会因超出诉讼时间不予受理。介意楼主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咱们是为了讨回工伤补偿,而不是为了去法院告对方,只要对方同意按劳动法补偿这就解决了,何必非要打官司不成?协商不成无奈的情况下,那就只能起诉维权了。掌握好诉讼时效,在诉讼期限内,起诉对方,法院会依法为你讨回公道。我的回答能否帮到你?还有疑问联系我,我会尽力帮助你,祝您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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