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罚款的区别_罚金和罚款有何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6:37:28 人阅读
导读:罚金是在判决书宣判后的规定时限内缴纳。一般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的,在判决书中都规定具体的交罚金的时间。罚金是刑罚之一,与前面的判刑是一回事。只有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案...

罚金是在判决书宣判后的规定时限内缴纳。一般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的,在判决书中都规定具体的交罚金的时间。罚金是刑罚之一,与前面的判刑是一回事。只有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需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在判刑上可能会减轻处罚。

罚款和罚金在惩罚形式上是相同的,即都是剥夺一定的被处罚人的金钱财产权利。

但是,一般来说,刑事责任体系中一般称作罚金,行政及民事责任体系中一般称作罚款。这是一个实践上的习惯不同而已

首先通俗的讲一下:

罚款与罚金不只是会计问题,更主要的是法律词汇。

罚款与罚金造成的经济结果是一样的,被罚的人都要交纳一定的钱。但是其性质恶劣程度是不同的。

罚款承担的是一种行政责任,而罚金承担的是一种刑事责任。就是说,被罚金的人比被罚款的人犯法的程度严重的多。

专业讲解如下:

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

罚金是司法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前者依据刑法,后者依据行政法规。有关罚金的条目通常都出现在刑法,作为附加刑使用。而罚款的条目通常出现在行政法律。例如,刑事审判通常是判了某人多少年徒刑,并处罚金多少。而行政法规就是,违反什么规定,罚款多少。最常见的罚款就是乱停车、超速等交通法规。而罚金通常与刑法相伴。

罚款与罚金这两种都是公权力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罚款和罚金不同,它虽然也是剥夺一定的金钱,但它不是一种刑罚。适用的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人员。两者的区别:(1)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处罚;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2)处罚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3)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处。(4)适用的对象不同。罚金是对犯罪者的惩罚,而罚款则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者的惩罚,其程度比罚金轻。

执行罚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上存在差异 引起执行罚的行为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违法性,执行罚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惩戒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以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作为前提的,没有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就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2、目的上存在差异 行政处罚是对已经违反了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的制裁,目的是惩罚、教育行政违法行为人,制止和预防行政违法行为。执行罚与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样,目的 是为了促使相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处以执行罚以后,相对方仍要继续或开始履行义务。

3、法定义务的性质存在差异 代执行的法定义务是可以由他人代为执行,不以自为为必要的义务;执行罚的法定义务则以义务人自为为必要,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故只能以罚款的方式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1、税收罚金的定义

税收罚金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对违反税收法规的纳税人处罚的各种罚款,也是人民法院判决已构成税务犯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一种罚钱刑事处分。这种罚金算是一种附加刑,是一种刑罚。一般而言,当纳税人违反了税法的相关法规会被进行货币处罚。

2、税收罚金的分类

(1)纳税人违反税务登记、申报、报表报送制度的。

这种情况,会按着税法的相关规定的数额处以一定的罚金,一般的情况规定是酌情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些特定的税种(譬如私营企业所得税)规定可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违反税法进行偷税漏税的。

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偷税漏税的金额数目课处罚金,一般的情况规定为酌情处以应该缴纳税款的一倍(例如调节税等)或者五倍(例如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以下的罚款。

3、税收罚金的形式

税收罚金是人民法院强制违反税收法律的犯罪分子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形式,可以附加使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经济情况以及犯罪情节来综合确定的。税收罚金的形式大致分为两种。

(1)缴纳应缴税款数倍的罚金。

例如在刑法中就有类似的规定,纳税人故意不缴纳应缴纳的税款,用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让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欠缴税款数目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罚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例如在刑法中规定,个人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要加重处罚。

4、税收罚金和税收罚款的区别

(1)根本性质不同

税收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但是税收罚款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够不成刑事犯罪的,只能由税务机关作出税收罚款的决定;已经可以追究这个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就应该由法院来进行判决,税务机关就不能作出税收罚款的决定了。

(2)执行机关不同

税收罚款是由税务机关来执行的;税收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

(3)申诉程序不同

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的罚款处罚,在法定期限内, 既可向上一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诉或申请复议,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税收罚金刑罚 ,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

参考文献

1、《税收罚款与税收罚金的区别》  胡智星



@知识库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

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它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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