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房屋的处分_按份共有处分原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7:28:54 人阅读
导读:您好,感谢您的邀请。首先房共有屋拆迁作为对共有物的处分,依照《物权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对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

您好,感谢您的邀请。

首先房共有屋拆迁作为对共有物的处分,依照《物权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对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也就是说按份共有房屋遇到拆迁时应当由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在实践中房屋更多是属于共同共有,《物权法》第九十七条也规定,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对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也就是说共同共有房屋面临拆迁时,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均同意才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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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有两种,一是对其享有份额的处分,二是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  《民法通则》第78条第2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根据这一规定,共有人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可以自由转让,不论以何种方式转让或转让给谁,都不必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且一般也不受时间的限制。除非各共有人事先有约定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转让或分出。同时,为了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民法通则》第78条还规定,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其他多个共有人都要购买的话,就由转让人决定售与的对象。   按份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决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共有人转让、赠与共有财产,以及在共有财产上设定抵押或其他物权,都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如果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如果全体共有人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多数共有人或拥有多数份额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但前提是不得损害少数人或份额少的共有人的利益。否则,受害的共有人可以请求侵权的损害赔偿或其他民事责任。当某一个或某一些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对共有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则对于其他共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擅作处理的共有人应对其他共有人负侵权行为的责任。 祝你好运

房屋共有是指有个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产权,而共有可以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者有以下3点区别:


1. 产生依据: 按份共有:因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如夫妻,家庭等。


2. 享有权利范围: 按份共有: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共有人对房屋平等的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 处分方式: 按份共有:各共有权人可以自由处分共有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如转让,赠与,继承,无须征得其他人的同意,其他共有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共同共有:对于房产的处分,如转让,赠与等,必须取得所有共有产权人的同意,部分共有擅自处分共有房产,一般情况下都被认定无效。

约定优先。《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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