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_安全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9:04:35 人阅读
导读: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

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即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再有,劳办发[1994]256号文件,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同样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另外,1995年7月3日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即“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再次重申了118号文及256号文的精神,并进一步指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的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大家好,我是@每天笑对职场,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楼主说的风险抵押金是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的风险抵押金,还是缴纳的承包工程的风险抵押金。

如果是入职的风险抵押金,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是承包工程的风险抵押金,是合法的。

既然楼主是在建筑单位,以我在建筑单位十多年的经验,我认为楼主问的是后者,承包工程的风险抵押金,那就是合法的。

下面我就分析一下,为什么是合法的?

什么是风险抵押金?

公司为了让项目收益最大化,同时为防止项目人员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偷奸耍滑,一般会与项目部或者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做出承诺保证而缴纳的承诺保证金,即风险抵押金。

为什么要缴纳风险抵押金?

很多建筑类企业为了充分的激励公司工程项目团队的积极性,提升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一般会将项目的经营效益和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员工与项目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如果项目团队实现超业绩目标,可以就超出部分根据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比例,获得相应的兑现奖励。

以我们公司为例,风险抵押金主要与项目人员的二次兑现奖励挂钩,与月工资无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风险抵押金也是一种变种的绩效考核办法。

收取风险抵押金有法律支持吗?

1995年7月3日劳办发【1995】150号文件,明确指出“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的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劳动合同保证金、抵押金等的调整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强制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及要求职工入股。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缴纳承包工程的风险抵押金是合法的。

风险抵押金缴纳多少合适?

我们公司为例:

  • 先测算一共需要缴纳多少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一般是按照项目类型、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和预计收益等指标来确定缴纳金额,一般成本预算部负责测算,并与项目经理沟通,公司与项目经理均认可即可。比如:该项目测算下来,要求缴纳风险抵押金200万。
  • 其次,按比例分摊到每位项目部员工。根据员工岗位的重要性、承担责任的大小、员工对项目最终收益所做的贡献以及员工的出勤率等,按照不同的比例收取风险抵押金。比如:项目经理缴纳比例不得低于20%,项目工程师、项目副经理等岗位不得低于2.5%,其他岗位不得低于1万元等。根据上面测算的200万,项目经理应缴纳风险抵押金40万元,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不得低于5万元。

风险抵押金什么时间缴纳合适?

我们公司一般要求,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管理部,财务会出具缴纳收据。

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以及与项目收益息息相关的岗位必须缴纳,其他人采取自愿原则。

风险抵押金如何管理与退还?

公司要设立专用账户,做好并监督风险抵押金的合理使用、返还与兑现。

以我们公司为例:

我们公司风险抵押金的返还时间一般有两种:

  • 第一种,员工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离职,在离职时直接返还;
  • 第二种,在项目运行结束,确定项目处于未亏损状态,由财务管理部统一办理返还手续。项目盈利部分,会在项目结算完毕后,根据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比例和入职时间,给员工进行兑现。

公司收取风险抵押金的注意事项。

  • 1、缴纳风险抵押金必须是员工自愿的,不能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克扣员工工资等手段,强迫员工缴纳。
  • 2、要健全风险抵押金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专款专用。
  • 3、完善员工风险抵押金的进入退出循环机制,员工退出项目管理团队,应及时返还风险抵押金;有新员工进入项目团队,如果岗位重要,也应及时要求缴纳风险抵押金。

我是@每天笑对职场,以上是我根据自身工作经验,分享的关于风险抵押金的知识。

欢迎大家来发表不同的意见哦!

辞职或者离开单位,公司应该如数退还风险抵押金,如果不退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劳动关系时收取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对于不交者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对交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又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退还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另一种是建立劳动关系后全员收取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对不交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下岗。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中,无论是收取抵押金、保证金、违约风险金、工服费、电脑费、培训费、集资款、预付违约金等,均是不符合劳动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合法。

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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