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逾期利息怎么计算_法院判决欠款利息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5:38:59 人阅读
导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原来约定利息的,应付利息=原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原来没有约定利息的,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原来约定利息的,应付利息=原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原来没有约定利息的,应付利息=逾期利息。

其中逾期利息按日息万分之1.75计算。

下边举例说明。

某甲诉某乙借贷纠纷。借贷金额10万元,原约定月利息1%。原约定期限两年。

则乙应付甲的金额是:

本金10万元。

原约定利息=计息时间x月息1%,计息时间=实际付款日期-借款日期

逾期利息=计息时间x万分之1.75,计息时间=实际付款日期-判决生效日期

如果双方没约到利息

可在作出年利率24%的利息判决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在24%~36%以内

法院可作出支持双方约定的利息判决

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已经超过36% 那么超出36%的部分不受保护 只保护年利率在36%以内的利息

逾期利息计算办法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迟延履行金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回答如下:

欠款利息的计算公式其实很简单:欠款*利率*欠款占用时间。

根据法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给付利息”的判决,2009年7月30日至2011年7月30日,央行对利率进行了多交中,所以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要确定各期的适用利率,然后进行分段计息。

先将人民银行各期的利率调整摘录如下:

调整时间 6个月 1年 1—3年(含)

2008。12。23 ? 4。86 5。31 5。40

2010。

10。20 ? 5。10 5。56 5。60

2010。12。26 ? 5。35 5。81 5。85

2011。02。09 ? 5。60 6。06 6。10

2011。04。

06 5。85 6。31 6。40

2011。07。07 6。10 6。56 6。65

下面按上述利率来分段计算应付的利息:

1、2009年7月30日——2010年10月19日,欠款占用时间在一年以上,适用1—3年5。

40%的利率,占用实际天数为446天,当期的利息为:

170000*(5。40%/360*446)=11373元

2、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2月25日,欠款占用时间在3个月以内,适用最低6个月5。

10%的利率,占用实际天数为66天,当期的利息为:

170000*(5。10%/360*66)=1589。50元

3、2010年12月26日——2011年2月8日,欠款占用时间在3个月以内,同样适用最低5。

35%的利率,占用实际天数为45天,当期利息为:

170000*(5。35%/360*45)=1136。87元

4、2011年2月9日——2011年4月5日,欠款占用时间在3个月内,适用最低利率5。

60%的利率,占用实际天数为56天,当期利息为:

170000*(5。60%/360*56)=1480。89元

5、2011年4月6日——2011年7月6日,欠款占用时间为3个月,仍适用最低利率5。

85%的利率,占用天数为92天,当期利息为:

170000*(5。85%/360*92)=2541。50元

6、2011年7月7日——7月30日,欠款占用时间为24天,最低利率为6。10%,当期利息为:

170000*(6。

10%/360*23)=662。53元

将以上6期利息相加后为18784。29元。被告至2011年7月30日,就给付利息18784。29元。

以上讲的方法是分段计息,如果简单一些的话,也可以按借款日期至还款日期的时间套用利率进行计算,如2009年7月30日至2011年7月30日,一共是二年时间,可套用当时的1——3年利率5。

40%,二年的利息为:170000*5。4%*2=18360元,与分段计算的差不多。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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