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续签_劳动合同续签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2:28:01 人阅读
导读:感谢悟空邀请!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相差了一个字,也差了一个关键的福利!那就是养老保险。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种民事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各自负责各自的事...

感谢悟空邀请!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相差了一个字,也差了一个关键的福利!

那就是养老保险。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种民事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各自负责各自的事情,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不需要给劳务合同的对方购买养老保险。

另外除非劳务合同里约定好了,否则工作中出现的工伤等都会出现扯皮的情况!严重提醒劳动者。一定要看清楚。因为假如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连最基本的保障都是问题。那就欲哭无泪了!如同购车中的订车与定车合同。差别很大。

出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搞清楚。找到单位负责人,问清楚。为什么要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负责人只是含糊其词,那肯定就是公司想混水摸鱼,省掉一些开支。从而间接的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利。如果是公司不注意搞错了,那就无所谓了,提醒领导改正就行。

如果公司领导含糊其词,那就趁早离职,去找下一家合适的公司。说明了公司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及对待你可有可无的心!这样的公司不留下是正确的选择。

公司有意而为之,那就是已经不把您当回事了。那同样的,你也早点离职,不要再把好好干活当做自己的目标。现如今的社会不像以前了,只要你有技术,有体力,有能力。抢你的公司多的是。

公司是人管理,管理者就是公司的脑袋,管理者的想法,就是公司的想法。

感谢阅读!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你只需继续正常上班即可。你手里已经有了劳动合同,后面签与不签已经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但公司却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所以着急的不应该是你而是公司。

不过你需随时准备着,准备什么呢?

如果是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能不再续签;如果是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必须续签,并且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提出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你需提醒公司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第三次及以上次数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按照上述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情形一样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续签,视为仍然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继续上班的,公司不能再随意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原合同到期限,这个续签问题吗,你看看你的原合同上的条款如何规定的。一,如果合同上的规定,之要员工犯不了原则性的错误,就的必须续签合同,有特殊情况必须辞退的外。二,你们就好好的看看合同上签定的内容,安合同的规定续签合同就行吧,如果单位顾意的找毛病刁难吗,你们就上劳动局,请求处理以下吧。三,如果强行你们辞退吗,完全可一安合同的续签规定,请求依法给你们预以补偿损失,因为他担误了你们的,招聘工作的年龄。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谢谢邀请。

1.你怎么应对?单位的行为属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如果同意的话,注意工作地点、福利待遇、工作职责等变化,以及新岗位的相关要求。别到时候自己又不适应。我看单位这方面做的还行,工龄合并计算,待遇不变,大框架没问题。

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要求仍在原岗位工作。如果单位没有发生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或破产清算注销等事项,原则上不能硬性调整你的岗位。

2.如果单位以你不同意调整岗位,而解除劳动关系。你应尽量应该与单位协商,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争取正常补偿金之外的利益,如双倍补偿等等。

3.具体法律条款,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变更、解除补偿和赔偿的相关条款。

综上所述,个人建议你,如果新岗位可以接受,那么就到新公司新岗位工作。如果不行,就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争取自己个人利益最大化。

一般不要轻易诉诸法律,进行仲裁、起诉等等。因为这样处理拖得时间会很长,花费精力太多。

劳动合同法里有个前提,在其他方面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谁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么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在续约,就要分为是员工不想续约还是公司不想续约。

一、员工本人不想再续约。

1、如果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你续签劳动合同,而你提出不想再续约。

2、这时公司就会让你用白纸黑字的方式确认是你自己不想再续约。

3、公司安排你走离职程序,相当于你自己申请离职一样,并安排进行工作交接。

4、劳动合同到期后,结算完你的工资走人,没有一分钱赔偿。

二、单位提出不再续约。

1、公司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你不再和你续约,并告知你什么时候办理工作交接等等。

2、公司与你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并在上面写明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多少钱。一般是一年补偿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不会有N+1的情况出现,因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都了解的,所以不会出现额外1个月的待通知金,)

3、工作交接完,结清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走人。

综上所述,如果想要补偿金,就不要自己提出不续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该续签: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主张原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单位不同意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劳动者可以同意单位的要求,但是必须签订协议,约定工龄、社保存在承继关系,三方盖章签字,表明工作的连续性。

注意:切记盲目与另一家单位签订合同,这样既损失了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还会自跟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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