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辞职工资怎么算_提前一个月辞职之后后面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9:20:17 人阅读
导读: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里面包含春节是算在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时间里面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一、个人提出...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里面包含春节是算在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辞职的时间里面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合不合理分两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正式员工辞职

你和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就是正式员工,你公司履行了对你的义务,,同时也承担了风险:

每个月给你按时发了工资、按时交纳了六险;

你的工作岗位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儿,你如果辞职了公司不一定在一个月之内招到合适的新人;

新人一个月内也成不了熟练工,如果从其他岗位临时调动人员过来,又出现新的“拆东墙补西墙”的问题;

如果让其他员工把你的活儿也接了,做两份工作,相信几乎没有员工会愿意;

如果是重要岗位,比如客户经理、产品经理等等,突然离职更意味着有客户流失和产品外泄的风险;

综上情况,公司要求你提前一个月离职,已经是底限了,如果不是因为受了天大的委屈愤然离开,只是因为找了更好的下家,想早点跳到新公司去,那你没有任何的理由不遵守劳动法的底线,公司扣发一个月的工资你也没什么脾气可讲。

连这一条都做不到的职场人,也没有太多的职业道德可言。

正确的离职姿势是:

1、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书面提出离职申请;

2、和主管上级沟通,说明情况,表示感谢,并确认好工作交接相关事宜;

3、和交接工作的同事积极配合,完成客户、产品、文档、公司资产、等等相关内容的交接,并且各个环节签字确认;

4、依然按时上下班,站好最后一班岗;

5、办理好人事档案、户口、社保转移等手续;

6、和同事们最后的时间保持融洽沟通,聚餐,优雅又体面地离开。

二、试用期员工辞职

对于试用期员工,相对简单,公司的交接成本小,损失小,你的交接内容也少。

提前三天书面告知主管上级,把你的工作资料、办公用品仔细收拾干净,把社保转移相关手续顺利办理完毕,就可以顺利的离职了。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离职,记得尽量不要结怨,你以后会更明白,职场中的“前同事”,会是你非常重要的人脉。

我是白小白,专注职场女性幸福,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

1、不管以什么理由辞职,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你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2、如果是公司 原因辞退你的,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违法辞退则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6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合理,不合法。

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时候才可以扣工资。

你给单位负责人说要离职,他应该是同意了的,这个不能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提前一个月通知可解除”这一条规定。你的情况应该是“经劳动者提出,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所以,单位不能扣发你的工资。

即便双方约定了没提前通知离职要扣发工资,打起官司来用人单位也不一定能赢,因为打官司的话, 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你的提前离职行为给他们造成了损失。即便能证明损失存在,也不能扣发工资,可以要求你赔偿。不能简单地用工资抵扣。扣发工资是另一个概念了。

你说的扣百分之二十,指的是劳动者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按月从劳动者工资中扣,抵偿损失。是按月扣,每月最多可以扣百分之二十,不是只能扣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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