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谁承担_租赁房屋维修责任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9:20:23 人阅读
导读: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那么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未约定,那么由出租人承担修缮责任,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不维修,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费用合同法第221条有明确的规定

出租房中的家电或家具坏了,一般自然损坏由房东修,人为损坏由租客修。但合同中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1.自然损坏:理房东应该承担修理

家电都是有寿命的,在用的过程中都是有折旧的,而且达到一定的时间会自己坏掉,并非人为弄坏的。租客只要在使用的过程中得当,出现坏掉的情况及时报给房东。


一般情况下,房东是应该承担修理的。除非是不讲理的房东,只认赚钱,不在乎租客的感受。所以在租房前,不要租态度恶劣的房东。


2.人为损坏:理租客应该承担修理

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家电或家居弄坏,这个责任应该是由租客自己承担,自己弄坏的东西就自己修。如果房东人好,你和他讲讲不是故意的,有的房东人好,也有可能帮你修。

3.租房合同中有规定的话,按照规定执行

如果在租房合同中规定,家电家具只要坏掉,都由租客承担,那就应该租客修。如果有写租客不承担家具家电坏掉后的维修工作,由房东全部承担。那就应该房东承担。


在租房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一般房东和租客不会有全部由某人承担的情况。一般是分1和2这两种情况,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写清楚,双方都不吃亏。

毕业后多年,大师一直在租房住。北京的房租贵,房产中介服务也是参差不齐。

刚毕业没心眼,被中介骗了六千多,报警也不管,说是经济纠纷。

后来不了了之,再后来,租房就到正规一点的大中介手里租,如链家、我爱我家这种。

他们一般是只收一个月费用作为介绍费,然后是跟房东签合同。这种虽然贵一点,但是还算比较靠谱。但是没办法,合同基本一年一签,房东也要涨价不是。

想想这么多年租房的钱都可以买一辆宝马了。没辙,谁让家里距离工作地太远呢。

针对于租房家电维修这个问题,还要看你是在谁的手里租的房子。


第一种:和小中介手里租房。这种保障要小一些,但是也有特殊的。小中介收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等等杂费。但是在家具维修这里,不得不说,他们每年都有一次免费维修的机会,一般是在续约的时候。但是比起租房的不稳定性和财产损失,建议大家还是找正规的中介吧。


第二种:大型中介。这种比较普遍,但是也有猫腻。不过通常状态下是收一个月中介费,好的情况还可以打折,8折比较普遍。这种合同里面约定了家电维修的承担方。一年之后,合同内容就需要你和房东自行商议了。


第三种:房产中介自己推出的公寓,比如自如、相寓等等。大师自己没住过这种,因为这种多为合租,且有服务费。装修会好一点,每月有保洁,家电维修也归中介管。基本不用操心,适合单身的白领居住。但不太适合家庭。


第四种:房东或者二房东手里租房。如果没有资源的状况下,一般发生在居住的第二年。如果幸运的话,从网上也能找到,几率比较小。因为北京的房东大多房子多,疏于管理,一般托管给中介。也不想操心,所以找到房东的概率低。这种基本是和房东商议家电维修承担方,但大多数情况下是,谁用坏了谁修理。当然也有好说话的房东,看运气吧。

像这种房子都算是精装修或豪华装修了,所以,装修怎么样不能看图片,还得实地考察


大师自己租房多年,基本是自己用坏的自己修,不过房东也好说话,小问题他就帮你解决了。我们也自觉,使用时间长了,自然老化损坏,这个基本就自己掏腰包修理了。

毕竟租房家电都不是特别贵的,特殊贵重家电还是需要提前跟房东沟通的,以免造成不快。

人不可能一辈子租房,在租房生活的日子里,希望大家和房东、邻居都能和谐相处。

吃点小亏也没啥,生活过日子图的是顺心,不要为一点小事情影响心情。

祝愿每一个漂泊在外的朋友,以后的日子里都有个属于自己的居所~

合同约定由乙承担维修、修缮租赁房屋的义务。后该楼的电梯发生故障,无法维修,只能更换。那么更换电梯的责任、费用应当由甲方(出租人)承担。,更换租赁房屋设施的费用由房东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的日常维修可以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子本身的维修;另一种是房屋内物品的维修。前一种在法律上也叫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最好对过错事项能够列明,方便责任划分。而第二种情况,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

《合同法》的规定是: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