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强制执行就要拘留可以吗_法院强制执行被告首先会被拘留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2:49:11 人阅读
导读: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关于法院执行过程中,无财产法院可能会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厘清:1、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司法拘留措...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关于法院执行过程中,无财产法院可能会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厘清:

1、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司法拘留措施的采取,所依据的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这就意味着,只要存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法院就能采取该对应的处罚措施。

2、司法实践。但是司法实践当中是不是只要不履行就会采取相关的拘留措施。主要看被执行人是否全部未履行或者拒不履行全部法律文书、是否拒绝申报财产或者隐匿财产、是否存有转移资产的行为、是否存有阻碍司法执行行为、司法拒绝配合法院的传唤等等行为,有上述行为的,法院一般才会采取相关的司法处罚措施。

3、司法拘留和拒执罪。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拘留期限在15天以内。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处罚属于刑事处罚,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

4、综上所述,如确实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且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相关被执行人需要谨慎对待,切记不要有隐匿或者转移资产的行为,否则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的。

一般情况下,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局会立案,然后会发执行通知书给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告财产情况,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不报告也不履行,可以将其拘留十五天。以后再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将其司法拘留十五天,加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再往后,只要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如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等)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申请拘留。另外,被执行人如果有财产拒不履行,以及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情节一般的,可以拘留,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因此,可以拘留的,一般是他违反限高令,以及有财产拒不履行。

【有钱就还;钱不够先还一部分,剩下的定计划分批还,避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属于行政拘留。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一次拘留最多15天,可以重复拘留。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一般来说,两次拘留后,被执行人仍然有钱不还,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

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建议:有钱就还;钱不够先还一部分,剩下的定计划分批还。

针对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关键是态度。

我以为大概率你会被拘留!

被执行人如果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知你去法院,首先是给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其次与你做执行笔录。同时,了解你的财产状况。

如果你对执行并无反感,你的态度很端正,并对法院的执行亦有一个偿还计划。或是有一个靠谱的承诺。最好是当场能兑现部分执行款,亦有可能不会被拘留。

假若你目前暂无执行能力,有人为此予以担保亦可能不被拘留(相对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之人)。

假若申请执行人亦同意暂不拘留你,愿意与你就执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你亦不会被拘留。

总之,法院依法拘留你仅仅是手段,并非目的!你如果能积极应对,也许侥幸不会被拘留!

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期间去法院,可能会被法院拘留。当然,如果没有被案件承办人员发现,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是不认识被执行人的,那就没有问题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老赖只要一跑万事大吉,老赖不会拘留入刑的,我也不知道咋回事,是为什么?要说依据,法律明文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必须到法院主动去申报借款用途资金去向,收入情况,可老赖就是置之不理,谁也没去追究,他们这算不算拒执罪?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问询,南来,北往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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