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行政复议范围_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20:15:00 人阅读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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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技术上,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确定方式主要有三种:概括式、列举式、混合式

我国属于混合式,也就是概括式和混合式混合使用

否定列举的受案范围(也就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国务院的所有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以外的其他文件

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但是注意,有权制定规章的机关所制定的规章以外的文件是可以作为申请行政复议对象的,需要注意这一点

补充:

1、自然资源类,如行政区划勘定、调整、征收,只能向国务院、省级政府复议,不可以诉讼。

2、有些行政行为复议具有终局性,就是诉讼和复议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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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 D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人事处理决定,应按照公务员法等进行申诉,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答案选D.某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单位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决定。A.某公司不服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B.某公司不服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C.某公司不服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查封财产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D.某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单位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决定,属于单位内部处分,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如下: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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