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申请再审是不可以的。因 为这有规定的期限限制。这期限为: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2、但可以无限期的申诉。如果有人有时间看了你的材料,觉得有错,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案。
对于错案的纠正,是没时间限制的。不是说错案过了10年、20年就一定是铁案,不能翻案。中国几千年历史,不都同样有人为历史的错案翻案?
3、错案的纠正,关键是否有人看你的材料,并且觉得确实有错。总书记说要做到案结事了,所以,如果你确实有冤情,你要有信心,要不断的申诉才可。
4、做到案结事了,是件对谁都有好处的大好事,因为这可以从根本上消除潜伏的社会隐患,避免个人人为的私力救济。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一旦送达当事人,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以上诉的方式申明不服。一审二审败诉之后,当事人不能再次上诉。如果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裁判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民事诉讼中,任何程序的启动都有一定的期限的,并不是想什么时候提起就可以随意提起的,申请再审同样也有法定的期限。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时间加以限制,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6个月之内提起。
2.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四种特殊情形,即使裁判生效已经超过了6个月,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申请再审。其中,第一种情形就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种情形下,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的证据存在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计算。同样,超过6个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之后,会对再审请求进行审查,判断当事人提出再审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定的可以启动再审的要求。如果当事人提出有“新的证据”需要再审的,一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再审申请人提供的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或者裁判结果错误的;二是再审申请人需要说明逾期提供新的证据的理由。申请人说明理由后,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逾期提供证据的理由成立。
综上所述,一审二审败诉都过了三年多了,当事人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仍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一般是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应当及时提出,自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新的证据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仍然不予支持。
➕关注南山法律人,每天和您一起讨论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仅供参考,欢迎评论。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主债权诉讼时效超过之后,不一定败诉。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的一个时间界限,通常为三年。也就是说,在借款到期后三年内应当向法院起诉。起诉后对方的态度决定了案子的结果:
如果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的问题,答应正常还款,那么你就会胜诉;
如果对方主张诉讼时效已过,那么对你就不利,法院会以诉讼时效已过而驳回你的起诉。
起诉后法院不会主动驳回的,只有对方主张诉讼时效已过期,法院才会适用诉讼时效规定驳回你的起诉。
当然,我觉得你应在起诉前尽量取得对方答应还款的证据如录音或书面凭证,这样再起诉就不会产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就能完全胜诉。
1、在法律上只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定义,没有诉讼时效消灭的概念。
2、如果对方在一审中未进行诉讼时效的抗辩,而在二审中又提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的,除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二审法院对该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主张应不予支持。所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上述抗辩,当事人可以向二审法院提出对该抗辩主张不予主持的要求和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_未尽告知说明义务,醉酒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区别_如何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呢?
同居期间对方签的承诺有法律效力吗_同居协议如何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