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该不该写两个人名字_婚前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0:51:26 人阅读
导读:我这次买房,用我老公1人的名字,问过了,如要再加我的名字,只需结婚证,身份证,80元钱即可,如加我儿子名字,价钱就不一样了。我想,未结婚,要加名字,有点困难吧,...

我这次买房,用我老公1人的名字,问过了,如要再加我的名字,只需结婚证,身份证,80元钱即可,如加我儿子名字,价钱就不一样了。我想,未结婚,要加名字,有点困难吧,即使可以,手续费一定很多。再说你婚前买房,要加对方名字干嘛,如加了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如在婚后加,这房的首付是属于你的婚前财产。

标准答案是因人而异。

但我个人建议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有些女方会说,真的爱,一定会加名字,这个可以保障我的幸福,不加就是不爱。但是依靠只有婚前房产加姓名才能维持的幸福婚姻会幸福吗?

婚前房子属于男方一方财产,婚前财产。如果加名,一般视为赠予,一般认定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到最后是认定为平分。

举个栗子。

如果男女恋爱进展比较快,可能认识几礼拜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个时候感情你侬我侬,女孩子一撒娇,婚前房子加名了。婚后处了几个月感觉不合适。协议离婚不成,闹到法院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你这个房子要分一半给她的。甚至有女孩子专门这样来碰瓷,撒娇要婚前加名字,然后快速结婚,然后快速离婚,然后拿到50%房子份额。

不是怀揣恶意去评价,很多姑娘那一段时间婚前确实是爱,婚后,短时间发现没那么完美,不爱了。这些好聚好散有,闹到法院也有。都闹到法院离婚了,还不给自己争取点利益吗。

这个事情不能都怪女性,很多男性为了哄女孩子开心,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很多也愿意在婚前加名字给女方一个保证。但是真到了离婚的时候,才会发现给自己埋了多大的坑。

其实我们愿意相信美好的感情,也祝福幸福婚姻。但是美好的婚姻维持肯定不是靠婚前房产商加名。

女方如果出了钱,就应该把她的名写在房本上,或者凭意愿。

关于这个问题,引用以下内容作解答:

在这个谈钱色变的时代,房产价值的飙升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家庭中,高离婚率的大环境下,很多家庭都担心因离婚引起财产损失,场景集中体现在——父母为子女买房!

子女初入社会,工资低、房价高、压力大,很多父母会选择拿出积蓄给子女买房。所有的积蓄都得来不易,这里小律要给为子女买房的各位父母总结3点,以免将来出现更多不必要的纠纷:

1、避免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

很多父母给子女买房后都选择了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从法律上来看,不管是婚前婚后这都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能登记在父母和子女名下,房产会更加“保险”!原因如下:

如果房产登记在子女和父母名下,那么该房产为父母和子女按份共有,如果有“加名”、“出售”等对房产的处置行为,都需共有人同意。

这样就能避免子女在未告知父母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房产,例如“房产加名”等。

2、签订赠与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目前审判实践中比较统一的认识,该条规定的父母出资指的是父母全额出资。

如果父母是在子女婚后部分出资给其买房的,由于是部分出资,房产登记情况也可能相对复杂,为避免更多纠纷,这种情况下父母最好明确表示,或者签订赠与协议,表明该出资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即使子女离婚,父母出资的部分也不会被分割,从而保护自身财产权益。

3、使用银行转账方式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父母“给钱”肯定是没得说了,关键是“怎么给”?

在支付房款时,由于支付方式比较灵活,特别是购买二手房,为了便于交易,直接给现金的也很常见。

但是小律建议,在支付时尽量选择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在证明出资事实时,银行转账比直接交付现金更容易认定出资事实。

以上是关于父母给子女买房应注意的3点,关注我,可获取更多实用法律知识!

============

谢小秘书之邀,周末快乐!

答题:婚前买房,男方要不要写女朋友的名字?你们觉得怎样处理最合适?结婚是关系到夫妻之间一生的延续和生活之间的关系,假如在婚前买房但女方从未出资,而所有的资经都必须是男方家庭自己承当,问,为什么要写女朋友的名字?《婚姻法》规定不是婚后夫妻之间共同的财产归一方所有,为什么要求要这种规定?比如说在短时期的结婚而婚后离婚的现像普片增多,从而使一方的财产与经济受省,倒至了一方本属于私有的资产而被一方所瓜分。从而这种理念是对所付出的一方是不公的,也是最受伤害的弱势群体。比如说买房,小的几十万,大到上千万,而这些经济都必须要男方承当,女方一分不出,在买房时还要求必须写上自己的名字,这种提议合理吗?

买房当然就有《房产证》,《房产证》的使用归持有产权的夲人所有。如果是以夫妻关系共同出资买房,归夫妻之间所有,如果说只是男方或女方私自出资归男方或女方私有!如果说婚前买房女方要求必须填写女方夲人的姓名,而买下的房产归夫妻之间共同所有。当然同是夫妻关系,只要是保持长久的生存与延续,其实也没有什争议的必要!如果说夫妻关系或存存某种短时破裂倒至的离婚现像,在争论与分割房产的情况之下,男方出资所买下的整栋房产因《房产证》所签男女双方共同的姓名,从而使整栋房产归夫妻之间共同所有,大家任为这种理由公平吗?恋爱婚姻到结婚,这一切都离不开所体现在爱情的真实性之上,爱所讲究的是爱的长久,爱的至深。当然金钱与财产不一定是夫妻关系的划分,但重要的是不离不弃的原则。既然是真实的爱情,长久的爱情或永远的爱情,那在当男方出资在买房上增添女方的姓名属正常现像。

男女婚姻之间有着不确定的因素,那就是短离婚现像。比如说当结婚后而不到一年或三五年选择的离婚,一方所要求分得其中的“共同资产”,然而正是本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资产所被另一方在没有任何付出的情况下所瓜分,这是不是像一种掳夺行为?不是长久的爱情或夫妻关系的存存,谁愿意把自己的私有固定资产拿出来与背叛婚姻的人平分?没有付出和相似的共有何来无偿的占有?真实的夫妻关系是无论是一方把这种爱情关系保持长久或许是直到生命的结束,在没有跟大家庭父母兄弟或无子女的情形之归一方矿纯属正常现像。其原理是以爱的奉献,守侯夫妻之间爱情的固定资产。

无论从怎样的角度在买房之间因为是男方出资,女朋友并未出资要求必须添写女朋友的姓名,出自于心理,在不得以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属正常人的心理。如何处理因男方买房还必须签上女朋友姓名作为问题的处理意见?《夫妻之间签定的共同竟见》是指双方达成的所任为的比此之间的合理要求之中的协议!明确的指出在怎样的条件下在男方出资的固定资产还要求必须填写女朋友姓名的划分,有怎样的要求和处理的竟见,经司法公证属于两者双方共同持有的资产。如婚姻长久的保持关系,婚姻与背叛产生的关系:以结婚为借口欺诈婚姻的行为等。把这种关系作以防范意识形态,以防范于未然。人生与爱情或现实的婚姻莫过于感情长久的存存,只有懂得或值得应该付与的人,物质与金钱的付出其实并不重要,然而重要的是在期的存在保持爱情的真谛,夫妻之间共同长久的关系。谢谢大家阅读!

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钱,是否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这当然了,有什么可疑问的吗?

现在好象出现了一种房子加名字热潮,我们来分析一下:一,男方全款买下了房产,女方要求加名字,这就是一种变相讹诈。意思:钱我不出,离婚了我分一半房产。二,男方首付按揭房女方加名,婚后共同还贷款的,意思:沾你一点首付的便宜,离婚分我一半。似乎还算合理。三,婚内不靠双方父母,双方合资首付按揭买房,共同还贷,当然合情合理写双方的名字。这三种情况只有第三种是合情在理的。第一二种很可能是男方父母出的资,很容易不同意。就是男方勉强被迫的同意了,也是违心不痛快的事。为将来夫妻关系不和埋下了“地雷”。我希望天下的女方都不要以为婚前想敲就敲,不敲白不敲。未来男女双方是要生活在一起的,女孩也会老到珠黄褪色的时候,更怕三病五灾的,那时男人来个退货(离婚),或者养个小三什么的,可能女方也只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夫妻要讲公平、合作、和谐,而不是对立、互防、斗争。(点赞,转发,互粉)


我觉得写谁都没关系。

第一、只要是婚后财产都是双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出资可以一样,如果大家都不介意就没关系,毕竟要生活一辈子,有个房子,女方也心安。

第二、如果一方出全部或者大部分,也要求得双方家长的支持,如果是婚前购置要注明,为什么不能写双方名字的理由,省的有纠纷。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