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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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证明还有工作,这是值得开心的事。在失业率高涨的今年,要学会满足,学会感恩单位,感恩自己,尚且能为单位发光发热。加班苦不苦,请想一想咸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护士。
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
按照青岛市人社局的政策解读,今年的五一四天小长假,加班费的计算是:五一当天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按三倍计算,其他两天是调休来的,还有一天是周末,工资是按两倍计算的。按照这个计算方式,假如平均的日工资是200元,五一当天可发600元,其他三天每天400元,五一四天总计1800元,除过正常工资,多发了1000元。
青岛市的政策解读,是依据《工资支付规定》中的条款中的内容规范的: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规定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日常加班是以调休为优先选择的,可以选择调休也可以选择加班费。新《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加班费的发放,终于机关事业单位加班,也可以正常领取加班费了,相信这一消息对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是极大鼓舞。公务员有,参公人员有,事业人员肯定也会有相应的政策出台。
五一劳动节又到了,可能很多劳动者又被要求加班了。加班有加班工资吗?具体加班费怎么算呢?让我们来详细解析一下:
关于加班,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是加班。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大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般我们说的“加班加点”实际上是分开的。如果说正常工作日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这属于“加班”。如果是说正常工作日以内延长工作时间,这叫做“加点”。
不过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要注意,除了“加班”,还有一种事情叫做“值班”。值班主要是出于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安全保卫以外的非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当然,现在多数大点的用人单位或者集合办公的单位,都会邀请物业设立专门的保安,值班情况越来越少,主要是以本职工作为界限。
《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实际上包含了三类情况:
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第三,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劳动法中的规定一般是指最低标准是150%、200%和300%,正式的名称应是工资报酬,而不是加班费。
值班,国家并没有专门法律法规规定值班费,一般是用人单位酌情给予值班补贴。
今年的5月1日至5月5日,国家安排休假5天。这5天实际上只有5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5月2日和5月3日是正常休息日,5月4日和5月5日是分别调休的4月29日和5月9日的休息日。
4月剩余的4天是休息日。
因此,劳动者只要5月1日加班,加班费的标准应当是按照300%的工资计算。
5月2日至5月5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如果事后不予调休,应当支付200%的加班费。事后组织调休,那么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如果说加班还要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分别给予300%或200%的加班费。
五一节5天全部加班,又不调休,应当支付11天的日工资。
加班费的日工资标准是按照月工资÷月计薪天数计算。我们每月的计薪天数实际上是21.75天。这是按照一年扣除104个休息日计算的,法定节假日是不用工作,也要发放工资的,所以也要计算计薪天数。因此全年计薪天数就是261天,除12的结果是21.75天。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每天的工资待遇大约是230元。
所以,五天的加班费是2530元。
2月份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很多用人单位实际上正常复工时间是在2月10日以后,有的用人单位甚至放了一两个月假。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待岗,应当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支付待岗工资。
可是,大家都知道休息日是可以调休的。调休一般不需要劳动者的允许,只需要单位的规章制度就可以。所以,很多单位就单方面的将后面的休息日调整到春节后进行休息。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正常工资就可以了。调休的工资也就是说在节后的“待岗期间”已经支付过了。
比如说,5月2日至5月5日等休息日被调整到2月3日至2月6日 ,当时2月份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正常工资的话就是合法的。5月份虽然我们被“加班4天”,但是一分钱的工资报酬都没有。
虽然有一点不合常理,但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大家应该众志成城,共同克服难关。现在实际上还有一些企业和劳动者无法复工呢。
不过,为了保障劳动者休息的权益,按照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工作时间是每周40小时,用人单位至少要保障劳动者休息一天。也就是说,无论是调休还是加班,至少每周要保障劳动者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所以,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5月1日到5月5日连续加班,中间没有休息的话,这样肯定就是违法的了。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日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具体计算方法以2018年五一假期为例:(4月29日-5月1日放假)按照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300%;在休息日加班,则要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这里所说的工资收入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各类补贴都不算在内。5月1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300%。4月29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4月30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这里所说的工资收入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各类补贴都不算在内。
《劳动法》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因此,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
你好,亲,这个问题,让多少职场人伤心落泪,小编也是其中一个,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从我们企业老板的几句话说明:
再很多地方,特别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工业区,很多老板都是暴发户,加班按照多少倍算,那些都不存在,在他们的心理,工厂是自己的,想怎么给,就怎么给,能放一天,给你工资就不错了。
我晕,这是我们老板常说的一句话,什么谁谁走了,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在这些老板心理,你干一天,就给你一天,适当放假一天,就已经很仁慈了,还想加班翻倍,太夸张了吧?
在很多企业,别说加班翻倍了,就连星期天,都没有,15天休息一次,已经算很好了,白给了员工2个星期天的钱,至于星期六,那就是必须这么干,必须上班的,哪来的加班
泪奔,效率如果因为加班就会翻倍,平常不是在玩吗?这种老板,就是暴发户思想,想让他们翻倍,是不可鞥的,这种企业,老板,就是制度。这,就是小编目前工作的地方的地域现状,不要问是哪里,我想不会只有我们这一个地方
欢迎讨论,你们的加班,工资翻倍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