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超过两年自动生效吗_保险不可抗辩条款超两年一定赔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8:26:08 人阅读
导读:情况一: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知道被保险人已患病却没有告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已患病,且在两年之内出险,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并且不用退还保险费,因为投保人违背了告知义务。...

情况一: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知道被保险人已患病却没有告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已患病,且在两年之内出险,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并且不用退还保险费,因为投保人违背了告知义务。情况二: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并不知道被保险人已患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自己已患病,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作出完全的、合理的赔偿。情况三:如果被保险人由于精神病等原因自杀的情况,自杀属于一般除外责任,既不是疾病也不是意外伤害,而是可以人为抑制的行为,属于“不可保风险”。但也有例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自成立之日起未满两年,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如果被保险人的死亡不是为谋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的,且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应当对这样的案件给付赔偿,若保单生效未满两年,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看具体的险种。

一般险种都有2个月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不续费就会中止,此时发生事故得不到理赔。

有些万能险即使超过2个月宽限期他还是有效的、。

具体看你的条款

1、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2、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无论是因为故意还是过失隐瞒病情,在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故意未告知,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不赔付、不退保费; 非故意隐瞒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付、返还保费。

3、合同成立2年后,如果不存在故意欺瞒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或者拒赔。 显然,这个条款是非常有利投保人的条款,投保人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只要合同生效超过两年,保险公司都不能再予以追究。 两年不可抗辩的加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的肆意解约并拒赔行为,对客户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好事。 但也并不是所有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万事大吉了,如果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未必起作用,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

最近发生了这么一个情况,有位先生15年在某公司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今年确诊患了肝癌,病情符合理赔标准,但是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查出客户在15年已经做过癌症手术,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并且在过去的两年内,曾去医院持续治疗,所以拒绝理赔。这位先生就问,已经过了2年不可抗辩期,为什么拒绝理赔呢?到底能不能争取到理赔呢?

那么咱们今天就来聊一下这个问题,2年不可抗辩期就等于带病投保必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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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2年不可抗辩期,是分为三种情况的。

第一种:就是故意不告知,那么就像上面那位先生一样,肯定不会理赔,并且不退保费,他不仅没有如实告知,且2年内持续去医院治疗,那这骗保痕迹超级严重,保险公司肯定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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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

一: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已经详细说明,必须初次确诊,也就是说合同生效后,第一次确诊为重大疾病,才可以理赔,像上面那位先生,已经身患重大疾病,又去投保,那肯定是不行的。

二:即便是投保前没有如实告知,若是2年内发生了重大疾病,没申请理赔,而是2年后申请理赔,那保险公司肯定拒赔,并且故意拖延到2年后申请理赔,起诉到法院也是会拒赔的.

保险合同中写的很明确,出险后,一定要第一时间申请理赔,一般情况为10天内,像上面那位先生,明显是故意拖延到2年后,肯定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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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因为过失没告知,那么保险公司会退还所交保费。

保险公司知道咱们未如实告知后,有30天处理期,过了30天保险公司没说让咱们解除合同,或者加费等行为,那么只要合同满2年,保险公司就得赔偿。

就像刚才那位先生,即便未如实告知,但是投保完成后,再次去医院治疗,申请了理赔,这个时候保险公司可以在30天申请解除合同,但是过了30天,依然没有,那么法律会保护咱们的利益,如果之后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就要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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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只要购买保单2年后,不管有没有如实告知,保险都得理赔,所以大部分未如实告知得到了理赔。

若是故意隐瞒,以及欺骗,那么这个时候涉及骗保,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总的来说,我们不要抱着钻空子的目的去买保险,法律上还是需要遵守的,省的偷鸡不成蚀把米。

并且现在科技很发达,一般保险公司是可以查到咱们有没有既往病史的,千万不要冒险带病投保,若是真的所有的带病投保熬两年就能理赔,那保险公司肯定会亏损,那保险公司到时提高保险定价,到时吃亏的还不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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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地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具体:“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该条款是为了保护投保人(消费者),对保险人(保险公司)的约定,但同时对于投保人同样也有应该履行的义务,在保险合同里面也会注明:


“如果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于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对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退还保费”!

这条是对保险公司的保护!


可见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但因为有两年不可抗辩,往往更多变成对簿公堂,对于结果如何只能交由法院审判,历年的案例中有消费者胜诉也有败诉的,因此买保险一定要如实告知,这样在我们真正需要保险理赔金时,保险公司会第一时间理赔给我们,真正起到弥补经济损失的作用。

给没有及时续费而且有续费可能的客户一个缓冲期,这个时间是两年,在这期间保险合同处于中止状态:既不承保,也不终止。一旦客户重新交上保费并补足利息,合同重新计算等待期并生效,继续承担保险相应的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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