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卡取钱如何处理_捡到的银行卡取钱犯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1:43:37 人阅读
导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第七十九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第七十九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不想理会让扔掉也是可以的。银行卡(BankCard)是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邮政储汇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种。因为各种银行卡都是塑料制成的,又用于存取款和转帐支付,所以又称之为“塑料货币”。

我曾经捡过两次银行卡。一次是在公交车是捡到钱包,钱包里有现金也有银行卡,身份证。当时的我很缺钱,确实有一刹那想过把钱抽出来留给自己,但是马上想到丢了钱包的人多着急啊。于是马上把钱包交给了公交司机,后来司机到站后,叫我一起见证把钱包交到公安局。

第二次是去自助取款机取钱,结果发现前面操作的人把银行卡落下了,我没有犹豫,拿起银行卡交到了银行柜台的工作人员手里。

在银行取钱捡到一张卡,不知道密码,是无法取到里面的钱。即使侥幸取到里面的钱,那么这时已经是在犯罪,要立即归还或上交。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合法持有人支取他人现金,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刑法》中所说的“信用卡”是广义上的信用卡。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12月29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中明确指出:“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捡到的借记卡也归类为“信用卡”。4、量刑:《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凭身份证不能取款。银行卡挂失分为电话挂失和正式挂失,一般来说当持卡人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遗失或被盗时,而又来不及去柜台挂失的话,就可以致电发卡行客服人员,办理电话挂失。这时只需要持卡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以及身份证号码就能办理,个别银行只需提供身份证号就能办理挂失。在办理了电话挂失后,持卡人还需要前往柜台办理正式挂失。身份证和手机、银行卡一起丢了,按下面过程操作: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捡到他人银行卡后取钱或转账给自己使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尽快还给失主。

如果数额较大达到5000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依照信用卡诈骗罪量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拾得银行卡并使用,即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市民通过ATM机存取款时,若发现机器内有他人遗留的银行卡,应立即告知银行,或者第一时间报警找寻失主。否则,若因一时贪念将卡内钱款取走,这种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公安机关会根据其取走的钱数进行处罚。

捡到他人银行卡到银行取钱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数额5000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不管银行卡密码对不对,也不要抱着好奇心,更不要有邪念。最直接的方式找该卡附近归属银行,把银行卡交给银行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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