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公司赔了单位还赔不_工伤保险以赔付公司是否还要赔付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1:01:07 人阅读
导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六十...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谢谢邀请,

就所提问题,以个人的认识、理解,略谈二点意见;

一、作为伤者所在的企业,为员工所购买的工伤(有的是员工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实际目的是企业为自身减负。因受伤,并已由工伤保险赔付,这作为受聘员工来说真是很好的一件事(特别是由企业出资),同时给企业带来了(减少赔付)好处。

二、工伤保险赔付后,公司是否还要赔付?个人的意见认为;应视伤情而定,区区小事不足挂凿,若伤情严重并影响今后工作生活。或者企业不再聘用,那么,除在受伤之日起的治疗的一切费用,包括医药费、受伤之日起的工资、生活护理费、生活营养补充等等补发外,还应视伤轻重程度赔付一定数的安家安抚补助金(具体是伤者与企业协商处理),如企业留用,除上述受伤之起至再上班止,其间的所有医疗费、工资、生活补贴照发补给。具体情况应以伤残鉴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个人不完全成熟之意见,仅供参阅,凡事谨慎、三思而行…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人皆苦炎热,我爱夏日长。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仲夏苦夜短,开轩纳微凉。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企业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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