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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_交通事故发生时没有报警?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02:24:4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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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以。对此,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可以。

对此,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第十八条规定: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案件线索,对事故发生地点的道路情况、事故车辆情况等进行核查,查找并询问事故当事人和证人。”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制作《不予受理告知书》,注明理由,送达当事人;经核查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并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经核查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报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答:对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可以的,交通事故事后报警是没有时限的,但是需要掌握现场证据,要有目击证人,这样对于事后报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才比较有利。因为交警必须查清事故现场才可以立案,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若果没有现场证据,事后报案要获取赔偿是有一定难度的,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解决相关赔偿事宜。因此建议在遇到交通事故或交通纠纷应尽快报案,以后发生其他变故。交通事故赔偿标准:http://www.peichang.cn/list/id72zid9.html

首先说让别人自行提供视频的做法,如果警察在有录音录像或者有书面告知的情况责令对方保存复制某段视频,如果这段视频消失了就算是毁灭证据,仅凭这一点,最后你去法庭都会占尽上风。在很多时候我们与公交公司打交道的时候都是如此处理,叫他们调取车上的监控录像自行送来,一般是那些路边商铺的视频才是我们自己前去调取。第二点你说的送你父亲去医院导致现场被破坏,为了救治伤者的,是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当然车方会因此而承受未保留现场的责任,通常在无视频资料的情况下会因这一条认定车方全责,有视频的情况酌情处理。最后也就是最关键一点,事故的调查取证不只是警察的责任,当事人也有举证的义务,而且你们目前是主张方,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就是举证的行为之一,事后报警,基本上只有两车痕迹,周边视频,当事人笔录可以证明此事故发生。你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对方车辆发生了此事故”,按我的经验,要么就要靠经办民警在询问的时候能问出真话,要么就是你这边提供证据。你可以去问对方事故相关情况,然后悄悄录音,只要对方能够说自己是发生了事故,就好办了。至于里面是否有黑幕我不清楚,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基本上没有人会因为这么个小事故让自己背上这么大一个风险,就算是对方有关系,在违法违章这些事情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涉及到交通事故,就会认真对待,因为这个事情还涉及到另一边当事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有信访风险”。

事后报案是指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案,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案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2、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未及时报案,且未保护好事故现场,导致现场被破坏。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因此,原、被告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案,不能拖延,否则,报警时间拖得越长,保险公司拒赔的可能性就越大,一切经济损失都可能因延误报警时间转由自己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本条规定,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你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

道路交通篇

案例一

〈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没有现场报警应如何处理?〉

郑州市李女士打电话咨询:

前几天我骑着电动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后边突然有一辆小轿车冲向人行道将我撞倒,我只是腿部受到了一些皮外伤,并且小车司机张某的态度也非常好,并答应赔偿我800元人民币,但是因身上没有带钱,让我先拿着他的名片去他的公司找他,就这样我们双方都没有报警就各自离开了现场。第二天,我打了张某的电话,但他一口否认没有撞过我,更不承认有赔偿之说,无奈之下,我报了警,但是警察说因为不是现场报警,可能不好处理,让我等消息,请问,如果交通事故现场不报警,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刘辉律师解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您应当提出申请,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您与张某之间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并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您自己掌握的证据,如证人、书证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如调查交通监控设施等,但如果您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未能查证交通事故事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书面通知您事故无法查清,并告知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即使您起诉到法院也将面临举证证明交通事故存在的问题。因此,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能及时报警。

案例二

〈无证驾车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承担事故责任?〉

安阳刘先生打电话咨询:

我的儿子已经年满十八岁,最近在驾校学车,但是还没有取得驾驶证。前两天,他将我的车偷偷开了出去,与几个朋友出去游玩。在路口停车等红灯时,跟在其后的赵某因车速太快,距离过近,撞上我儿子开的车,并造成车上两个人受伤住院,请问,像这种情况,是否会由于我儿子没有驾驶证而承担事故的责任呢?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刘辉律师解答:《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以及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由此可见,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即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认定为对事故有责任,但如果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即使其行为本身存在违法也不应承担事故的责任,如本案当中虽然是无证驾驶,但是因事故的发生与其无证驾驶没有因果关系,因其遵守交通秩序正常行驶,因此不能认定其承担事故的责任;第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第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可见,您的儿子无证驾驶行为与本次事故并无直接关系,不应当承担事故的责任。但是您的儿子无证驾驶行为本身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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