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_劳动合同变更有哪些程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3:14:51 人阅读
导读:谢邀。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所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但是从...

谢邀。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所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单位没有必须要给予补偿的义务。而要是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么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种: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职场小龙虾观点】如果合同中不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要么接受合同,要么选择辞职。

关于签合同这件事

  • 合同法人变更了,工资估计也是降低了,还要重新考核,考核不过关的,我估计等待你们的就是辞职。重点是你们签署了,代表的是你们的认可。

  • 至于你说说的那些没看清楚,不明白等等。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签字,代表你同意。
小编举个极端的例子:公司要求重签合同,加上一条规则:销售人员每月必须为公司接取10万元及以上单子至少1个,接到一个奖励单子价格的一半,否则第一次扣罚半月工资,第二次做开除处理。只要你签了字,就代表你同意(有奖有罚,不存在“显失公平”),即使你知道自己无法完成。
  • 你的合同不存在违规、违法,所以《合同法》第五十二、五十四条不适用。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zd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专变属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关于签合同的注意点

  • 有人用“卖身契”来形容合同,其实一点也不过分。合同关乎的可以是你今后工作的本身利益,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小编第一次、第二次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是拿着合同看了又看,还复印了一份,回家研究了后,第二天才签订上缴HR。
  • 对于劳动合同一定要看清楚使用期限、工资(税前税后、计算方式等)、加班请假与休息、年终奖工作时间、离职解聘等。

你现在需要怎么做

  • 如果公司还行,而且变动不大的话,或者说还值得你留下,那么你只能选择去接受他,后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进行升职加薪。

  • 如果你对公司的做法不认同,我的建议是在你没找到好的工作以前,暂时先忍耐,骑驴找马,找到合适的工作在提出辞职。

【职场小龙虾】手打不易,欢迎点评关注!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可以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至基础上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产生主体变更时,原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企业没有发生合并、分立情况下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用人单位工作而发生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具体程序与基本要求如下,详细可以了解《劳动合同法》第三章,第四章,均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做具体说明的。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6、、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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