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刑法单位犯罪罪名_单位犯罪可以不区分主从犯吗?

刑法单位犯罪罪名_单位犯罪可以不区分主从犯吗?

在线咨询 时间: 2022-06-11 15:26:45
特邀律师
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团队有着深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办案经营、认证负责的职业精神,以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单位犯罪特征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单位犯罪特征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 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3] 1999年6月25日 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单位犯罪罪名 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走私罪;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信息罪;第162条妨害清算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190条逃汇罪;第191条洗钱罪;第198条保险诈骗罪;第201条逃税罪;第2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44条强迫劳动罪;第261条遗弃罪;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34条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63—365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87条单位受贿罪;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第393条单位行贿罪;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犯某种罪,即使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行为与法律规定犯罪行为相符,也不能给该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定这种罪

首先,在刑法中规定的可以由单位实施的犯罪比较多,在这里不可能具体每个罪名都谈到。所以这里说一说单位犯罪的含义、三点注意事项以及处罚规则:

一、单位犯罪的含义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刑法规定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单位犯罪的注意事项

在上述概念之下,要注意下面的几点:

1.从上面的概念可以看出: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仅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提现单位的意志,通常是为单位谋取利益。

3.单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吗?

不是的,是否构成犯罪,必须考虑该行为是不是明确由刑法分则或其他刑法性条文进行规定了。

4.并不是所有以单位名义进行就一定是单位犯罪。根据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仍然以个人(自然人)犯罪处理:

a.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即:设立单位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

b.单位设立后,主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c.盗用单位的名义,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或者个人私分的,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

双罚~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

单罚~即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实行单罚制的单位犯罪

1.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2.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4.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

5.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6.第162条:妨害清算罪;

7.第162条(《刑法修正案(六)》):虚假破产罪;

8.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9.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10.涉嫌单位犯罪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

这里面好象都要牵涉到单位直接负责人或主管人员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在线反馈】
张律师
用我千方百技,解您千愁万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