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对生效判决不服_被害人不服一审未生效判决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4:19:20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不清晰。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形,应该是两种不同的刑事案件。第一种:检察院公诉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不能对刑事判决结果上诉,只能对民事判决结果上诉。判决书...

这个问题不清晰。

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形,应该是两种不同的刑事案件。第一种:检察院公诉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不能对刑事判决结果上诉,只能对民事判决结果上诉。判决书不送给被害人,其判决不生效。了解判决情况,可以直接到法院领判决书,也可以到检察院复印,然后上诉(如果必要的话);当然,法院还得给判决书。如果没有民事判决的部分,被害人不能上诉。

第二种:刑事自诉案件。直接去领判决书。如果法院不给,判决就不生效。如果生效了,主办法官就等着下课了。

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拒执罪,指的是有能力履行又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下应当承担的刑事处罚。

本题,被执行人不服判决,向法院提出充分理由并说明判决书内容完全错误的,与拒执罪是毫不相关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认为判决有问题,可以在十五天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如果提出上诉了,一审判决不生效,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一审判决送达后,上诉期内没有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二审判决送达后即予生效,不能再提出上诉。

第二个问题,如果上诉期内不提出上诉,而一味认为一审有问题,无论当事人有什么理由都是无用的。只有通过上诉,在二审中认可当事人的上诉理由,才是正确的做法。

二审生效后,依法已经不能上诉,但是当事人认为判决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期间,自己的意见未必会被采纳,而且申诉期间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以上回答供参考。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义务

一、不同诉讼阶段的特殊权利:

1、侦查阶段,被害人的权利遭受侵犯,有权报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侦查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申请复议,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

2、起诉阶段,被害人对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案件,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要求申诉,有权向法院提出自诉。

3、审判阶段,被害人有权参加庭审,被害人对第一审判决不服,不能上诉,但是能请求检察机关抗诉,对生效裁判不服可以申诉。

二、不同诉讼阶段的共同权利: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

4.申请回避的权利

5.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被害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6.控告权。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被害人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7.获得保护的权利。如果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或者被害人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有权请求予以保护。如果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8、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被害人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符合法定条件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必要的时候,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9、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权利。被害人若未满十八周岁,询问时将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诉讼权利。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是共犯的,被害人可以要求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询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三、被害人的义务

1.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陈述的义务。你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陈述,诬告陷害、有意作虚假陈述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接收司法机关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的义务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扩展资料: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自诉案件的特点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刑事自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比较轻微,而且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所以一般的应该为2年。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刑事诉讼法

被害人不服?几个意思?不服可以上法院告检察院和公安局。

1.还可以申诉。 2.这个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五章的审判监督程序里,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被害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无权提出上诉,可以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五日内申请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检察院应当在五日内给予答复是否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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