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先合同义务_先合同义务的性质?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9:19:16 人阅读
导读:一般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包含《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又称...

一般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包含《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又称契约。如买卖合同、师徒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厂与车间订立的承包合同等。因此,《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包含关系。而《劳动法》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而《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而制定的,是《劳动法》的具体延伸,是一种递进关系。③《合同法》和《劳动法》在调整权益主体范围上,是前者包含后者。

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即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依法成立的,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议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权的最直接证据。因此《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关于单位没有或者不给予劳动者一份合同原件的,单位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单位给予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单位不同意的,可通过诉讼处理。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暂时不能确定,但并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好处。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通常我们入职公司,签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个两年,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期限,这个就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只要你公司还在合法正常经营,双方都没有违法行为,这个合同就一直有效,这个就是现实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获得稳定员工(特别是一些特殊作业的人员),对员工自身也是一个保障。

  •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假如你已经与公司签过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那么在第三次签合同的时候,公司是需要与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当然还有其它一些规定的情形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具体参考如下图相关规定条件。除非劳动者自己要求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公司也可以与你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决定权在你。

作为劳动者的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也应该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你就有恃无恐。你如果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的话,公司一样的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呢!有的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也同样缺乏相关知识,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3,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关规定。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具体可以查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里就不一一叙述了。

以上,谢谢你的问题!

劳动合同他就是,双的随便出问题的,一种法律制度。或者单位吧他的一切本能和技术等配养好啦,他要随便走人。一,或者是单位随便无顾的不用员工了。他有双签定合同的,条款约数规定。二,如果每一方出现在步法行问题,安条款处理。三,如果任何一方,单方出现违约问题,就安合同的规定条款来处理。无规矩,不成方园。如果双方不犯任何违犯规定吗,废纸一章。如果一方违犯者吗,就起了一定法律效率。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先解除劳动合同后再申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在仲裁时效内都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扩展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的种类: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往往习惯上好多地方也都需要他。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举两个列子: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在出卖人要约的条件下自己不会买受,却仍然出于恶意,一再以种种理由与方式与出卖人磋商,最终合同不成立,却导致出卖人不能及时出卖标的物,间接蒙受损失。又如出卖人为使买受人更充分详实了解标的物,可能要介绍一些有关标的物的数据资料、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这时如果买受人不遵守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就可能会使出卖人权益受损。   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的合同附随义务。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对后合同义务进行了规定:“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举两个列子: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卖家应将房屋的有关重要事项及时告知买家。   再如房地产买卖合同双方不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互相协助对方,在房屋产权过户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也需要协助另一方当事人办理后续事宜;在一般的消费品买卖合同终止后,销售者还负有售后服务义务;供应的机械设备运行中出现技术问题,供货方应当给予买方技术支持、协助排除故障等。   劳动合同解除后,一方到另一与原单位业务相竞争的单位工作,不得擅自利用原单位的技术秘密;技术开发合同终止后,工程技术人员负有不得泄露公司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的秘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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