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需要给对方孩子抚养费吗_夫妻离婚,孩子不是女方生的,要抚养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5:31:11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很现实,也很有普法的必要。现在有很多的再婚夫妇,以为对方的孩子就是属于对方的,自己没有义务去帮对方抚养孩子,看成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很现实,也很有普法的必要。现在有很多的再婚夫妇,以为对方的孩子就是属于对方的,自己没有义务去帮对方抚养孩子,看成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其实这是违背法律和违背道德的行为。现在我就依法来说案吧!

依据婚姻法规定,双方只要自愿领取了结婚证,就结为了合法夫妻,在婚姻的框架下,和对方的未成年孩子自然就形成了合法的继子女关系,就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要是一旦离婚,婚姻的主体不存在,继子女的关系自然消失。

如果说抚养继子女的时间过长,发生婚变导致婚姻解体,这就标志着解除了抚养关,未来的赡养关系也不存在了。离婚时,就可以向对方讨还抚养继子女的费用,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现在回到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孩子与楼主形成的是隐性的继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承认的,也就是说楼主没有直接的抚养对方的孩子,在法律上没有形成合法的继子女关系,继子女就不存在对楼主的赡养关系。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自领取了结婚证,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把夫妻双方的利益看成是一个整体。由此不难得出答案,一方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就有责任用共同的财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当然,要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帮助对方支付拖欠孩子的抚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除非自己愿意。

支付抚养费是必须的。和对方是否再婚无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是否需要付抚养费,应当区分情况。首先我们可以来看一下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费的一般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也就是抚养费。之所以离婚父母需要支付抚养费,是因为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分为两种,一是亲生子女,二是(收)养子女。因此再婚后,如要一方对另一方的孩子有抚养义务,除非是这一方收养了另一方的孩子,并在办理了相关收养手续。否则在法律上,该方对另一方的孩子没有抚养的义务,离婚后也就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因此你朋友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要看当时你朋友是否收养了这个孩子,并办理了相关收养手续。其实用最普通的一句话来讲就是,生活叫爸爸无法导致二人在法律上成立父子关系。

孩子既然不是妻子生的,你们已经离婚,凭啥要向妻子要抚养费呢?

对于你说的情况看,抚养费应该向孩子的生母,你的前妻或者是你婚外生子的女人要。人家又没有生你孩子,为啥要给你抚养费呢?

你的想法和以前认识的一个熟人的做法大同小异,明显是想吃定对方。

以前单位门口有个搞装潢的老板,因为妻子生了三个女儿,所以,有钱后就在外边好了一个年轻女子,后来女子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他要和妻子离婚,妻子为了三个女儿,坚持不离婚。他给妻子二十万,妻子都不离婚。

上世纪九十年代,二十万可不是小数字,妻子死活不离婚。

后来他让妻子给自己养儿子,然后他离开那个女子。

妻子答应了,儿子抱回家妻子养着,他背着妻子依然跟那个女子来往。

妻子为了女儿们,忍辱保全家,他却厚颜无耻地让妻子养着别人生的孩子。不过人家是在一起生活,作为妻子,替丈夫养着外边女人生的丈夫的儿子,也说得过去。

你已经离婚,和曾经的妻子已经不是一家人,凭啥还想让人家给你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的抚养费,想钱想疯了吧!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