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优先权_如何取得商标注册优先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2:43:46 人阅读
导读:所谓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

所谓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照外国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一、商标注册申请中的优先权优先权是指根据《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各成员国国民自其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在相同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以同一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其后一个商标注册申请被视为是与前一申请同一天提出的。

也就是说,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第一次申请日期,对他人与其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申请,在成员国内享有优先权。此外, 《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还规定了在国际展览会上使用商标,申请商标注册时的优先权。

二、商标注册申请如何确定日期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对优先权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述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述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申请件要求优先权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商标注册过程中,注册人或企业都会有许多小疑问。针对商标注册中的一些问题,以下整理了商标注册中的相关问题解答。

问:注册商标有哪些好处?

答: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为创名牌打下基础;

2、商标注册证是商品获准进入商场销售的凭证;

3、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4、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

5、为申请商标做准备;

6、有助于打开国际市场;

7、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质押来实现其价值。

8、增强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9、商标是办理质检,卫检,条形码等的必要条件;

10、一经注册,10年有效,且可无限期续展

问:商标具有什么特征?

答:商标具有以下特征 :

(1) 商标是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2) 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三维标志,或这些要素组合而成的标志;

(3) 商标具有独占性,商标持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4)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并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从而获取收益。

问:哪些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答: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1) 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以及与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

(2) 与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

(3) 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经授权的除外);

(4) 带有种族歧视;

(5)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

(6) 与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一致(例如:电脑、笔、公文包等);

(7) 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8) 与红十字会、红新月会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问: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须注意哪些评估事项?

答:注册数据提交前须评估事项包括:

(1) 商标是否足以识别商标拥有人与其他商户的货品或服务;

(2) 商标能否特显其货品及服务;

(3) 商标是否为行业通用语言/用词;

(4) 商标是否与其他商标相同或相似。

问:什么是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

答:尼斯分类(NCL)是一种用于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主要在申请时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

问:个人申请还是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

答:二者均可以申请商标。

个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都可以注册国际商标,两者的区别如下:

1.    商标所有权人不同,一个是公司持有品牌,一个是个人持有品牌。

2.曝光程度不一样,商标信息是对外公示的,消费者很容易追踪到公司信息,但是个人信息很难追踪到

3.宣传效果不一样,公司注册便于推广,更有保障性,消费者更信任

4.稳定性不一样,商标信息和申请人信息必须严格一致才好合法维权,个人信息很少变动,公司信息变动频率高,在这一点上,个人名义注册有优势。

问:注册商标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每个国家及地区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尽相同,一般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书和商标图样。

问:注册商标需要多长时间?

答: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办理时限不同(例如:香港4-8个月、中国12-18个月),一般需要4-24个月。

问:商标有效期是多少年?

答:绝大部分国家及地区的商标有效期为10年,小部分国家及地区例外,如:加拿大有效期为15年、澳门有效期为7年。

问:商标可以续展吗?

答:商标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有效期一般10年。

问:什么是优先权?

答:

(1) 享有优先权

凡任何人士在巴黎公约国或世贸成员国就某产品或服务注册商标,都可在提交申请后的六个月内享有优先权。

(2) 行使优先权

第一次提交商标申请的六个月内申请其他国家之商标,可行使优先权,把第二次申请的申请日追溯到第一次申请的日期。

问:商标保护依据什么原则?

答:不同的国家及地区采用的商标保护原则不同,目前国际上的商标保护原则分为申请在先、使用在先以及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兼具3种。

问:商标与商品的包装装潢有何区别?

答:商标是商品包装装潢的一部分,二者同时使用于商品包装。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而装潢的主要作用是美化商品。已注册商标不能改动,而装潢可任意变换设计式样。

问:商标转让需不需要协议?

答:需要。商标转让须提交由双方签署的申请书及转让合同。

问:TM标志与R标志的区别是什么?

答:TM是Trademark的缩写,R是Registered的缩写。因为商标从提交证书到下发申请用时较长,为了保护申请者的权益,在商标局受理之后商标可以标注TM使用,表示该商标已经提出申请,申请者有优先使用权。而商标成功注册,证书下发之后,则可以标注R使用,此时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1、“申请人名称”栏的填写

企业:填写企业名称,注意须与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

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2、“申请人国籍/地区” 栏的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规范正确地填写国籍或地区。

3、“申请人地址”栏的填写

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个人:身份证地址或通讯地址均可。

4、“代理机构名称”栏的填写

代理机构名称应当与所加盖的代理机构章戳保持一致。

5、“外国申请人”栏的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

外国申请人应当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6、“商标申请声明”栏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要求优先权声明”栏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享有优先权。

8、“章戳及签字”

申请书需要加盖的章戳都应该是公章; 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公章应盖在相应的位置上, 所盖公章确保清晰、 完整且不得覆盖申请书中所填写的文字。

9、“商标图样框”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完整且对比度分明。以颜色组合或指定颜色图样申请的, 应当提交着色图样, 并提交1份黑白墨稿; 不指定颜色的, 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10、“商标说明”栏

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11、“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栏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商品/服务一栏应当填写具体的商品/服务名称(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编码为6位数字的项目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和类似群名称(编码为4位数字的)。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申请件要求优先权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你好优先权利是商标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北京亿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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