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状态吊销_公司显示存续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1:53:23 人阅读
导读:首先要了解吊销和注销的定义。注销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是一种正常的消亡程序。吊销是发生了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相关部门做出的一种处罚。...

首先要了解吊销和注销的定义。注销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是一种正常的消亡程序。吊销是发生了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相关部门做出的一种处罚。被吊销的企业需要把营业执照和印章缴回登记机关。如果还继续经营的话,将按无照经营处罚。

企业状态存续是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经营登记管理规定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有以下几种可能会显示企业吊销状态,一是企业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有关工商部门的法律法规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二是企业违反有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规定,由该部门提前工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三是工商部门为了清理"僵尸"企业,针对没有年报的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连续六个月没有经营,而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而作出的行政处罚!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公司被注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3)没有按期参加企业工商年检,并且拒不接受罚款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

二、公司注销是指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

所以公司注销属于公司终结。是需要走流程才能注销的,工商部门不能也不敢轻易注销公司,只能依法走完法定程序才能注销。否则会引火烧身,被公司的债权人起诉,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工商注册信息状态显示为吊销,是指由于该企业非法经营或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其他主要股东涉嫌以企业为幌子的欺诈行为等等各种原因,公司已被工商行政执法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机构、卫生行政执法机构等强力机构)查处,并已被强行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我国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可归纳为以下六种: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就此规定外,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

(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

(5)滥用执照。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这一点,几乎所有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皆作了规定。

(6)非法经营。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这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均有规定;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9—53条以及第56条便规定了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6种非法经营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1条也明确规定了9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吊销处理办法:

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当公司不打算经营时,要及时进行注销;如果企业不幸被吊销营业执照了,也要走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因为注销登记是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

公司被吊销了不能正常注销。 因为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公司违反了法律法规,被工商局以强制手段剥夺经营资格,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仍是诉讼主体和债务承担主体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 1、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2、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 3、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 4、不申请注销 5、逃避年检 6、滥用执照 7、非法经营 二、申办公司主销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3、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4、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5、公司注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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