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公司被其他企业收购,不是合法裁员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二)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如果企业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情形,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企业裁员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企业拒绝履行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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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哺乳期任何单位不能裁,他们如果敢,一告准赢。
公司被收购后,会不会大裁员,这得看每个公司具体的情况,但通常的惯例是,仅仅是从职位是否保留的角度来看,高层、中层人员一定会遭殃,基层员工影响不大。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对于公司来说,为了生存,就得从各方面保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一个被收购的公司,想要快速地融入收购公司,进而为收购公司带来业务增量,最好的方法自然是从收购公司派人来领导。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用自己的人,才能保证业务模式、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的一体化,才能在收购时的一片乱局中开疆辟土。
特别是涉及到高管以及营销、财务、人事等核心部门更是如此,公司在这些核心岗位用上自己人,这个公司就大差不离的被控制住了,只有当公司觉得有控制权了,才会安心。
一个被收购的公司,为了保证业务的正常衔接,就需要有人做事,收购公司自己派人去,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储备,重新外招,时间长且培养成本高,不适合公司的发展之路。
这个时候,更熟悉公司业务的基层员工就优势非常明显了,只要这些员工努力工作,积极表现,或许还能借此机会升职加薪,因为从收购公司的角度来看,这也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更有忠诚度。
所以,基层员工或许是逆袭的好机会、
中高层员工也不是一定没有出路,如果不想跳槽,先夹着尾巴做人,让新公司能够认可你的人品和能力,特别是人品,只要经得住考验,就一定会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甚至重回原位也不是不可能。
求生欲强,是每个公司的特色,我们员工也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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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实际上只有公司的持有人进行了变更,对员工的劳动合同原则上没有影响。
所以员工实际上是没有权利对劳动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进行单方面的决定权,也无法通过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后,主张公司进行赔偿。
除非公司提出裁员后,被裁员工可以主张赔偿申请。
处理问题
公司被收购只是换了公司的控制者,对你员工的权益没有变动吧
1、一朝天子一朝臣;
2、内在业务调整的客观原因;
3、本来业绩不好,需要裁员来提升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