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谢邀请;夫妻由于对婚姻经营不善,产生矛盾,双方不用包容的姿态去理解对方,在互相埋怨,互相攻击中就会使感情荡然无存,导致婚姻破裂。双方都想过孩子没有,看着可怜巴巴孩子的双眼,作为父母的你们心中到底有没愧。
既然你们离了婚,就不应该再存在恩怨了,把过去都忘了吧!你们要是真爱孩子,就应该考虑孩子的感受,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互相再掐下去,其实就是把你们的恩怨嫁祸在孩子的头上。破坏父亲或者是母亲在孩子心里固有的形象,这是严重的扭曲了孩子,对孩子的不公平。真心希望你们放过孩子吧,孩子承受不起你们在感情上的折磨。
只要是个合格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当不了合格的丈夫和妻子,至少会把婚姻的痛苦埋在心里,尽量减轻对孩子的伤害。把对孩子的培养和成长放在第一位,母亲不说父亲的坏话,父亲不说母亲的短处,保持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要使孩子能时时感受到父亲和母亲的关爱,这才是正确的。人为的把孩子和父亲或者是母亲隔离开来,这是对孩子的残忍。
就楼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离婚,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没有孩子监护权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同时,也不能拒绝孩子探视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
看来你伤得前妻不浅,你的前妻又是一个和猪一样蠢的人,把孩子交在她手上,绝对教育不好孩子,就凭她的仇恨就会毁了孩子一生。
只要你按时缴纳了给孩子的抚养费,对孩子的抚养有保障,能够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不是在两周岁以内的哺乳期的话,老汉我就支持你,用上述理由把前妻告上法庭,强烈要求更改孩子的监护权,法院依法就会支持你。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和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还补充了一点: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请您对照以上条例,行使自己的探视权。
谢邀!父母离婚,其实伤害最大莫过于孩子。按照法律,不论孩子判给谁抚养,俩人都有看护的权利。如果夫妻俩人是协议离婚,那看孩子可以协商。若果夫妻已成仇人般,对方不愿让你看,那还是不看的好!作为父母,已选择走了离婚,那就是早把孩子置之度外了,不看也好,省的夫妻矛盾升华。若果非要看孩子,那就走法律程序。
1、如果每次都这样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
2、因为离婚了看孩子是你的权利,谁也阻止不了;
3、而且你每个月还给孩子抚养费等之类的,所以男方的做法是不对的。
干脆不用讲道理,一句话:他(前夫)要了孩子却不管,如果还不让我看孩子,法庭上见。
我想,不管为了什么,请你给孩子一个最好的环境。如果不行,那至少,让他知道你很爱他。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离婚,与爱他没有关系。那是和爸爸的事,你一样很爱他。一定要让他知道,因为这对他很重要。
因为你是妈妈。
离婚期间男方不让看孩子,是违法的。女方有见孩子的权利。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据此,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确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
在失败的婚姻中,如果有一方有明显的过错,那么另一方不让她探视孩子在感情上可以说的通,我是说仅仅在感情上。
但是如果说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婚姻破裂,那么不让探视孩子,就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单纯的是想报复对方罢了。
孩子是两个人爱情的结晶,但不是两个人的所有物品,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拥有父母的关心和照顾,是孩子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孩子也不是父母用来谈判交易的筹码。
所以离婚以后未成年的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所有狮另一方自然享有法律保护的探视权,如果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去回避或者阻止,那你完全可以通过民事仲裁的途径去解决。如果还是没有效果,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
最后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也希望你不要因为对方在这件事情上对你的态度,而将你的负面情绪转嫁给孩子。愿你们能早日解决这样的事情,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父母有权利和义务看望自己的孩子。离婚了,无论孩子被谁监护,都有权利看望关心孩子的。对方不让看,你可以去法院上诉,法院会调节,调节无果,你可以提出变更监护人的提议,以对方不让见孩子,孩子得不到温暖和父母的爱为缘由。夫妻离婚了,对孩子的爱,两方都不能少,不能让孩子缺失父爱或母爱呀,先坐下来商谈,不行就诉诸于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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