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邀:这个问题要分好几种:
一、长期使用的员工,要签订用工劳动合同,用工合同内容包括:用工年限;作息时间;工资待遇;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双方的权、责、利,还要有劳动部门的见证。
二、临时用工则非常灵活,如:钟点工;保洁工;食堂服务员;随时调动的雇工等等。这些人大多数都是以口头约定为主,文字的东西几乎为零。即使是领取工资,也是做一个表格到财务签个字,就算完事。更谈不上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了。
三、个体经营者只要使用雇工,不论签不签用工合同,只要在工作时间负伤,第一时间都应积极施救。
(1)假如在工作中出现了人身伤亡事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比较容易处理。按照责任划分,该谁负责什么责任的,谁就承担什么费用。双方都不能接受的,只有走司法程序。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如果用人单位安全措施不到位且有经济实力,用人单位可以多承担一些。因为使用的临时工大多数都是熟人介绍来的。反之,个别用人单位,只是在临时工受伤以后,将其送到医院,先垫付一部分费用,然后再划分责任。
(3)属于雇工的责任,用人单位最多给看好病养好伤,待出院后予以辞退。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支付不起医药费的,麻烦就多了,双方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只有走司法程序了。
责任好分,诉讼难达,讨债路长,这就是当前临时工的真实写照。
骨折?地方太多了?受伤部位不同?花的钱数?无法形容!如脑骨折?可能花的就会多一点,反之就少一些,既然受雇于您?大伤小伤都得管?你想跑?是不可能的,雇佣关系,就算是钻了法律空子?没签合同?口头答应,为您工作受伤?你不管有会判刑的?不信你就试试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发生事故的时间和地点,上班时间,不论厂内厂外(在家休假除外)厂家都有责任进行赔尝。下班以后——回家途中,如发生意外,哪就要根据是否属于正常下班,如加班延时所致,厂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回家途中,如果因酒驾或其它打架斗殴所带来的伤害,基本与厂方关系不大。还有,虽是雇用工,也应享有一定的人生安全的权利,否则,没有一定安全保障的单位,福利再好,工资再高,制度也是不建全的。
百事孝为先,首先问这个问题说明你是一个有孝心的人,农村大多条件都不是特别好,老人的养老...
2022-06-07 21:02:26 8人阅读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意思是罪大恶极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在犯罪情节上有不必立即执行的一类犯...
2022-06-07 21:02:26 7人阅读
2022-08-01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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