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死人的东西是盗窃还是侵占_杀人后拿死人的财物是盗窃还是侵占?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9:20:53 人阅读
导读:如果是物品遗失了,被他人捡到拒不归还,这种情况属于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刑法》对侵占罪的处罚: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如果是物品遗失了,被他人捡到拒不归还,这种情况属于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刑法》对侵占罪的处罚: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高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八、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按照这个意思是支持盗窃罪认定的

普通侵占罪和盗窃罪均属侵犯财产类犯罪,两罪的犯罪对象都是他人的财物,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两罪又有显著的区别,这表现在:首先,犯罪的前提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物之前,必须已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财物。其次,犯罪目的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发生在实际持有或控制他人的托管物以及拾得他人的遗忘物和发现他人的埋藏物之后;而盗窃行为人的不法占有目的,则发生在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之前。最后,犯罪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的行为,是对自己已实际持有或控制的他人的托管物、拾得的他人的遗忘物以及发现的他人的埋藏物,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从而实现非法占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店员偷换二维码,这什么行为?利用职务便利,使顾客产生错误认识,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盗窃及其他犯罪行为的认定是有严格的法律界定的,这个店员是否属于公司财务人员,是否存在秘密窃取的行为,平时公司账户谁来管,他作为你们公司员工,偷换二维码,警方说是职务侵占,我觉得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再一个,你这么纠结罪名干嘛啊?

【侵占罪】相应知识:拿死者财物有三种情况:(1)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他人财物的意思杀害他人后,当场取得他人财物;(2)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杀害他人后,产生不法所有他人财物的意思,取得死者的财物;(3)无关的第三者从死者身上取得财物。对于第(1)种情况,应认定为抢劫罪。在国外争论较大的是后两种情况。死者占有肯定说认为,后两种情况成立盗窃罪;死者占有否定说认为,后两种情况成立侵占罪;此外还有不同的折中看法,如认为第(2)种情况成立盗窃罪,第(3)种情况成立侵占罪。应当肯定,后两种情况值得科处刑罚。在日本等国,即使否认死者的占有,也因为其侵占脱离占有物罪的对象包括“其他脱离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能够以侵占脱离占有物罪论处。但在我国,如果将侵占罪中的“遗忘物”作字面意义的解释,又采取死者占有否定说,对上述两种行为就难以认定为犯罪。这可能不合适。所以,解决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遗忘物作实质意义的解释,从而将上述两种行为认定为侵占罪。但将死者身上或身边的财物解释为遗忘物,能否被国民接受,还值得研究。二是肯定死者的占有,对上述行为认定为盗窃罪。这种解释容易被国民接受,但是既然财物的占有者已经死亡,他就不可能在客观上继续支配财物,也不可能有支配财物的意思。而且,死者身边或者身上的财物,不管相对于先前的杀害者,还是相对于无关的第三者,性质应是相同的。所以,肯定死者的占有也存在疑问。尽管如此,笔者仍然倾向于肯定死者的占有,将上述后两种行为认定为盗窃罪。当然,如果无关的第三者在他人死亡相当长时间后,才从死者身上取得财物的,则有认定为侵占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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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这种行为就已将算作是盗窃了。如果这种行为都不算作是盗窃,那么哪种行为才能称为为盗窃呢?

不管关系如何,在拿别人东西的时候都要事先知会一声,让别人明白。如果当时确实急着用,那么事后一定要通知对方,并且把东西归还给人家。如果拿了人家东西,而且事后没有告知也不归还的,根据盗窃的定义: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那么完全符合这条解释,所以就属于盗窃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盗窃行为千万不要去尝试,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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