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何权利不让业主封窗户_物业有权利干扰封阳台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6:41:48 人阅读
导读:问题:物业不准封阳台合理吗,该怎么办?您好,我是武汉黄俊律师。我来回答您的问题。物业不准封阳台要看合同当中有没有约定,需要分情况讨论,请您认真读完,一定会有收获...

问题:物业不准封阳台合理吗,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武汉黄俊律师。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物业不准封阳台要看合同当中有没有约定,需要分情况讨论,请您认真读完,一定会有收获。

一、合同没有禁止业主封阳台,怎么办?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在购房后,在不妨碍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对自己的房子做出相关处置。

业主和物业的关系是委托和受委托关系,物业在服务过程中,无权对业主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和制约。

从这个角度看,业主作为住宅的合法使用权人,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对住宅的阳台进行封闭。

但是,下面才是重点:

业主应首先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对封阳台有过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您当然可以想封就封。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包括《临时管理规约》,下同)中有明确约定,禁止业主封闭阳台,情况就不一样了。

建议您先看一下,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有类似“不得擅自封闭阳台,搭建阳光棚屋、花架、防盗网、晾衣架”这样的条款。


如果类似条款,请继续往下看:

二、关于禁止封闭阳台的条款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明确约定了业主禁止封闭阳台,表明开发商或物业已经明确提出了封闭阳台的限制。

对业主购买房屋附加了条件,业主作为购房者在合同上签字,即同意了开发商或物业所附的条件。

所以,业主应当遵守合同中不得封闭阳台的约定。

略懂法律的人会有疑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都是格式合同,是否无效呢?

如有疑问,欢迎留言讨论。


既然签了字只能认了,那么,禁止业主封闭阳台是否合理呢?

听我继续说。

三、关于封闭阳台的行为是否合理?

依据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的解释》的规定,业主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属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所以,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均约定业主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如果您的封闭阳台行为已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属于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物业有权禁止您封闭阳台,甚至可以要求将已封闭的阳台予以拆除,恢复原状。


四、结论

1.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2.虽然房子是您买的,您有房屋的所有权,但该权利不是无限的,也要考虑公共外观利益。

3.业主与物业应当相互理解和支持,才能提升物业小区的品质。

4.当然,物业也应当主动听取业主合理化建议,积极改进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宜居环境。

我的回答只能针对您有限的问题描述作出解答,不一定全面,也不一定正确。

具体问题仍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找专业律师详细咨询。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指出。


后果就是对你进行处罚,并要求拆除已包好的阳台,重新按规定装修。

阳台能否封闭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业主和物业往往各执一词。业主要封闭,理由一是为了安全,二是为了方便使用;物业不允许,理由一也是为了安全,二是不影响外立面。有的业主不听邪,坚持封闭,有些物业则蛮横强拆并没收装修押金。那么,阳台究竟能不能封闭?应不应该封闭?应该如何封闭?物业是否有权制止和强拆?我们不妨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法律并未禁止业主封闭阳台

1、占有、使用阳台是物权法赋予业主的权利。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里的使用即包括装修、装饰等。

而阳台及其护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关于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特定空间之情形(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因此,从物权法的角度,业主有权对属于专有部分的阳台进行封闭,这属于物权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因为这样做既没有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没有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封闭阳台不一定影响外立面。

物业公司反对封闭阳台主要的理由就是影响外立面,其依据是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这其实是一种误读。

事实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禁止行为并不包括改变外立面,改变外立面属于第六条规定的限制性行为,其表述是“改变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这个改变外立面除了在墙面开门、窗之外,应理解为外立面的水平向外延伸、扩展。也就是说只要封闭阳台时,封闭物料没有突出原有的外立面水平投影,就不属于违规。而一些老旧小区在封闭阳台时,向外扩展面积或者增加外展的雨棚,显然就属于违规了。

3、开发商通过临时管理规约禁止封闭阳台属于有时效的约束。

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限制业主封闭阳台,实际上对业主没有约束力。而开发商通过旗下的物业公司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限制业主封闭阳台,这个临时管理规约只是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成立之后,业主可以修改临时管理规约或者重新制定业主管理规约。

阳台不封闭有哪些弊端?

阳台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并且在购房时按照一半面积计价,在房价高企的今天,一个阳台就是几万、十几万元,如果不封闭,就不能有效发挥阳台的价值,业主等于花了一笔冤枉钱。显然,禁止封闭阳台损害了业主的权益。

阳台不封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灰尘大,不易清理;

2、雨雪天气导致阳台积水、积雪,容易出现渗漏或加重阳台负荷;

3、阳台晾晒衣物及堆放的杂物影响外立面的美观,遇有大风天气容易飘落,存在安全隐患;

4、高层及超高层建筑阳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住宅设计规范》,阳台护栏高度七层及以上不低于1.1m,实际护栏高度基本在1.15~1.2m,存在坠楼的风险,尤其是有未成年人的家庭。

因此,从使用功能和安全角度来说,阳台应该封闭,尤其是高层和超高层住宅,阳台必须封闭。

阳台封闭应注意哪些事项?

封闭阳台应注意安全因素及外立面的美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封闭阳台不应过度增加阳台负荷,应采用铝合金、塑钢等材料进行封闭,不应采用砖砌、浇筑等方式改造护栏;

2、封闭物料不应超出阳台外立面向外延伸或扩展;

3、封闭用料的色彩应与外立面的色彩协调一致,型材应与外立面开窗的型材类型与颜色保持一致,并采用同色玻璃;

4、封闭施工必须牢靠,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应由有资质的装修企业施工。

物业是否有权制止和强拆业主封闭阳台?

从前面的论述得知,封闭阳台是物权法赋予业主的权利。但业主在封闭阳台时,不应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

换言之,如果业主封闭阳台的行为没有违反上述管理办法及业主管理规约,即不存在改变外立面或者业主管理规约没有禁止封闭阳台,物业公司就无权制止。

如果业主封闭阳台的行为改变了外立面,比如向外延伸或扩展,或者业主管理规约中有规定禁止封闭阳台,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对业主封闭阳台的行为加以制止。对于已经造成事实后果或者业主拒不整改的,物业公司应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而无权擅自进行拆除。

如何破解开发商临时管理规约禁止封闭阳台的规定?

新交付的住宅小区一般是由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可能不允许业主封闭阳台,这种情况下,业主如果想封闭阳台,有两种办法可以破解:

第一、暂缓封闭,等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重新制定业主管理规约或者直接修改临时管理规约,取消禁止封闭阳台的规定;

第二、联合众多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制定阳台封闭的标准和样式,业主按要求施工,这样既满足了业主的需要,保证了外立面的美观,同时也维护了业主与物业的关系。

总之,封闭阳台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沟通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希望本文有助于提高物业和业主对封闭阳台的认识。

当然不行,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对他人造成影响的情况下,物业是没有权干扰封阳台的。既然买了这套房子,业主便是这套房子的所有人,有权对该房子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是不能强行干涉的。而朱女士却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干扰。


朱女士在一个小区里买下来一套房子,住进去之后,朱女士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因房檐过窄的缘故,每当下雨的时候,雨水便会顺着房檐流进自家的房子;要是遇上了大雨的天气,阳台便会积满了雨水。另外,朱女士还声称,公路的噪音和灰尘对其生活产生了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朱女士便安装了无框的阳台。结果物业公司却找上门来,要求朱女士拆掉阳台。由于双方争执不下,最终物业公司将朱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朱女士拆掉阳台。那么朱女士该不该拆掉阳台呢?这其中涉及到两个问题:

第一,业主对房屋有没有取得所有权。我国法律由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既然买下了房子,就是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而作为房子的附属部分的阳台,因其在构造上和利用上具有独立性,也属于专有部分的范畴。既然业主对阳台也享有所有权,那么其他人对朱女士要怎么用阳台是管不着的。所以,朱女有权决定是否封阳台,而物业是无权干扰的。

第二,业主的行为有没有损害其他人的权益。对于专有权的行使并不是任意而为之,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我国法律有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此即使享有所有权,如果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的,在法律上也是不被允许的。比如半夜三更在自家里唱歌而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但是相反的,如果权利的行使并没有损害他人利益的,则是许可的。朱女士封阳台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其他的业主,其行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故物业公司不能干扰朱女士封阳台。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败诉,朱女士的权益受到了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的管理存在一些不良现象,比如乱收费用,没有很好承担起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的义务,业主是有权监督并要求物业履行相应的义务。当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也要了解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故事汇专业法律咨询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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