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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用人单位不配合_单位不给申报工伤待遇怎么办?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9 08:31:2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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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谢悟空邀请: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仲裁,人民法院提供下列资料:一、班组考勤表,派工单、领料单;二、参加单位培训的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工作照;三、工资发放表,该单...

谢悟空邀请: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劳动仲裁,人民法院提供下列资料:

一、班组考勤表,派工单、领料单;

二、参加单位培训的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工作照;

三、工资发放表,该单位发的工装;

四、两个以上工友的证词证言(证人指纹);

五、请求单位申办工伤,历次与单位领导通话的录音;

某些单位虽然没有与劳动者鉴定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己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糸,以上资料足可以证明。

遇到工伤职工应当怎么办?让我们看一下处置的方法和流程吧。

发生工伤以后,首先单位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是单位的特权申请期,也是单位的义务。

如果单位一个月内不申请工伤,一个月以后工会、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这种情况下,工伤发生以后,工会、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以前,产生的工伤保险费用,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工伤认定出来结果以后,职工可以按照规定工伤有关待遇进行治疗了。

等工伤治疗完毕,职工还享受一次免费的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鉴定结果出台以后,职工可以根据结果享受有关的补助补偿待遇。根据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实际上指的是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

1~4级工伤直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仍然会继续缴纳保险,直至职工办理退休为止。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保险基金还会给付护理费。

说起来,上面这些待遇都跟用人单位没有关系,单位配不配合都无所谓了。只要给职工缴纳社保就好了。

与职工有关的待遇是,职工治疗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也就是说继续发放工资待遇。

工伤治疗期结束以后,如果是伤残等级5~10级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一定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要给予一定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补助金的标准,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的。比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山东省是离职上年度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而江苏省是1.5万元。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怎么办?没有工伤保险,职工就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

答案是,不,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就有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用人单位后来参加了工伤保险,后续发生的工伤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当然,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出现用人单位对理应支付的各种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不管不问的情况了。

其实,这种情况是所有劳动者的担心。尤其是工伤死亡的人员,经历完工伤认定以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应当支付丧葬补助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是42359元,那么2020年的工亡补助金是8471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一般每人是30%~40%的本人工资,合计不超过100%)。合计起来近百万待遇。



这种情况下,当职工确认企业拒不支付的时候,应当向社保工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国家早就制定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实际上是假定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由于职工维权效力比较弱,可以通过工伤行政部门予以施压。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首先通知单位责令其支付,如果3~5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支付。然后有关支付的待遇会向用人单位索赔。这样能够确保职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也能得到有关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权益的,除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以外,不管工伤保险是否参加,有关工伤待遇都会得到保障的,这是国家的承诺。

我是一个法律观察研究探讨者,个人关点,双方谁也不要口说无凭,法律上是绝对反对口说无凭!要以事实证据说话,单位不认可,要拿出不认可的证据理由,员工要拿出自已的证人证言来,法院法官会根据事实论断谁是谁非,有了依据,就能判断能否按工伤等级解决问题。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具体分析如下:

工伤的申报

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实践中,少数老板不配合的原因主要是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而用人单位没有缴纳。

劳动能力鉴定

  • 尽管劳动能力鉴定与司法鉴定的目的一致,但劳动能力鉴定属于社会保障系统,具有职权性。一般而言,申请了工伤认定,并确认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自动启动,不需要劳动者申请鉴定。

先行支付规则。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社会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追偿。

本悟空回答涉及的内容

  • 老板不配合,自己或者申请工会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 老板不配合,或者没有钱,不用担心,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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