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延迟收房后果_不及时收房有什么后果?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3:56:29 人阅读
导读:可以拒绝收房的。在房地产开放商将房子交给业主手上之前,所有房子的门窗等的物品都必须是完好无损的,而且原建筑必须要没问题以后才能交到业主手上,所以业主在收房之前,...

可以拒绝收房的。

在房地产开放商将房子交给业主手上之前,所有房子的门窗等的物品都必须是完好无损的,而且原建筑必须要没问题以后才能交到业主手上,所以业主在收房之前,需要进行验房,就是要将房子里面原建筑构造要检查清楚,无问题,门窗等的物件也无损坏。所以如果在检查的时候,有发现任何重大点的问题建议不要相信房地产开发商的话,先需要维修好,才能进行签字验收。但是如果只有一点小问题,也可以先签字验收或者不放心也可以拒绝签字收房,等房开和物业管理处维修好以后,再次检查验收没问题以后才签字收房。

这个问题很简单。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特别是物业管理费这一块。现在很多的购房合同特别注明,如果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收房,当已经收房处理,那么业主就要按照已经收房的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这就是你的损失。要避免这种损失,可以转守为攻,就是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建筑工程备案证是否已经办理,建筑规划是否已经验收,消防是否验收,水、电、气是否已经通了。房屋的建筑质量有什么问题,总之,不收房的过错不在自己,这样才能避免损失。如果合同没有以上的或者其他的对你不利的条件,晚点收房是不会有太大的损失的,业主不收房给开发商缴纳违约金好像还没有听说过。

应该及时去,早点验房 

1、新建房屋具备了入住条件,开发商应该事先发函(理想的是发挂号信)通知购房人,函中约定交房时间。若购房人逾期未来收房,开发商还应发催告函催收房。函中还应注明,至某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将依法转移到购房人(这些都该在购房合同条款中体现)。这句话的内涵有很多,大家可以想象、发挥。  

2、开发商会通知物业,凡是已经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其管理费都由购房人出,并自应该收房的那天算起。  

3、物业公司获知购房人名单后,它也会从及时收缴物业费的角度,向购房人催告。按照物业管理的行规,它有权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追索逾期缴纳的滞纳金。注意是“有权”而不是法定!  

4、即便是没卖出的还是卖出后未来收房的空置房,物业费打不打折不是缴费人说了算,物业可以不同意打折。

如果之前有签订合同,延期收房可能需要补缴违约金。

因为业主原因导致收房迟延,违约金、滞纳金等违约承担方式应以约定为前提,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有权向业主追讨费用。若双方无约定,双方可就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协商解决,若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扩展资料:

延期收费违约金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业主质疑:延期8年收房 为何要交近6万元房屋保管费

一般来说不会有什么不良的后果,只不过从开发商交房日期开始就要计算物业费,到时候补交物业费就行了,也可以写一份委托书让朋友代拿房,但这里面还有个问题,拿房后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内的时间去验房,验房的重要性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如果不是你本人验收如果出现问题,那错过了沟通解决的最佳时间就不太好了,所以建议你还是自己去验收,有问题可以及时维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你带来帮助,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私聊我

交房是买房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环,涉及到物权转移、责任划分以及物业费的交纳等问题 ,必须认真对待。否则可能涉及到违约,或者视同交付。

在正常情况下,在接到开发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后,购房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办理入伙手续,结清购房价款及预交费用,交纳物业费,领取钥匙,就算交付完毕。

如果有正当理由则可以推迟收房。比如,房屋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出差在外赶不回来,这也属于正当理由,但不是很充分,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适当推迟,但这个时间一般不会允许太长,一周之内问题不大,想延迟一个月可能比较有难度。你必须在开发商同意的交房时间内收房,超过约定的截止时间即视为房屋已交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交付的房屋灭失和损毁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在与开发商协商延期交房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开发商同意延期交房的书面凭证,以备日后因交付出现纠纷维权时之需。

要看业主拒绝收房的理由,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如漏水,门窗不严密、墙体严重开裂等无法入住的问题,确实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在合理期限内修理完毕,并支付业主因延迟入住造成的如租房损失等费用。也可以要求在修毕收房后再支付物业管理费。

如果不是影响入住的质量问题,建议不要贸然拒绝收房,否则耽误了自己的时间,也没有实际的好处。

关键看业主能否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当然也有不了了之的。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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