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经济合同可以买社保吗_为员工买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3:13:37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您好,为员工交纳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首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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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为员工交纳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首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应当来说是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当然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如果说是集体申报或者说整个很多员工一起申报的话,那么不提供劳动合同作为公司,提供法人章进行申报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所以劳动合同只是一个形式,当然很多地区如果通过公司对公的方式来激励申报的话,那么提供了法人章,足以证明这名员工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因为如果不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员工,那么作为一个公司来讲也不会给这名员工来交纳社保,很明显社保部门它不会因为劳动合同来选择交纳或者不交纳社保的一个问题,而是根据作为公司来讲,只要是公司愿意承担这个员工的个人社保,那么都应该正常的来接受社保的正常申报。

所以说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提供个人合同的,当然如果你提供个人合同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作为我们个人来讲,在转移社保的过程中,是要开具社保的接收函,那么这个社保接收函开具的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并且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所以说实际上劳动合同它是一个前提条件,没有这样的前提条件,就谈不上缴纳社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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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区分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辞职,都是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补偿。

2、主动辞职和被动辞职的区别在于,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3、买社保跟签订劳动合同有一定联系,但社保不能代替劳动合同,他只能证明用工的事实。4建议你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离职,这样既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补偿,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你和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在另外公司当然不能签订合同,因为至少你的社会保险不好重复交。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既然合同解除了,所以你和别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合同的。要是你离职到现在的时间,不足一年,那么你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合法权益中就包括缴纳社会保险。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给本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五险一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为了和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保险,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区分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按照最新的社保规定,养老保险单位负担缴费基数的16%部分,个人负担缴费基数的8%部分。医疗保险单位负担缴费基数的7%部分,个人负担缴费基数的2%部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都是有单位负担。生育保险包含在医疗保险中。

签合同就必须买社保。 社保属于强制保险,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社保有以下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2019年和公司约定不缴纳社保可以吗?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社保对于每一位职工都至关重要,社保不仅仅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所以说社保是职工全方面最基本的保障。

公司和职工约定不缴纳社保,往往多支付一点工资,其实这对于职工本人来说是一种损失,而且是不可逆的损失,为什么这么说呢?

很简单的道理就是缴纳社保的职工到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而不缴纳社保职工已经没有赚钱的能力,养老金作为唯一保障月收入方法,如果不缴纳社保是自己的晚年生活就失去了保障。

从法律角度考虑,企业和职工约定不缴纳社保之类的协议等等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益。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从招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如果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作为职工也有权维护合法权益。

比如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解,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走法律诉讼。 最近有网友问,企业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职工应该清楚知道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说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是有用的。

公司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第一,咱们职工作为劳动者可以以公司不给缴纳社保为由,对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其经济补偿标准是按照职工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该补缴社保费用并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所以建议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随着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企业合规给职工缴纳社保这方面国家也在做很多的努力。

比如2019年全方面给企业减负,不仅降低企业承担社保费率,还对缴费基数从新做了调整。可以说一方面是促进经济发展,另外一方面保障企业有经济能力给职工缴纳社保。 关于企业给职工缴纳社保,大家有哪些不同的观点呢?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留言,感谢大家收藏点赞转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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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写了一份协议,帮购买社保靠谱吗?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只要是正常的能够保证你能够按月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那么对于你来说就依法享受到了相应的一个社保的要求和待遇。

所以说没有经济劳动合同,实际上它也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但是如果能够正常的购买社保实际上也是靠谱的,但确实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只要自己能够享受到社保,对于自己来说这是一个最大的根本利益,所以说对于自己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那么只要正常完成的社保的缴纳,你就可以自己持有身份证件,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查询一下自己的社保,有没有严格的按照自己的工作单位期间的工作年限,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果说正常的缴纳社保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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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在试用期间公司应不应该给我交纳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当一个公司和自己的员工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也就是无论是在当月建立合同还是在次月鉴定合同,都应该正常的为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这个劳动合同书当中是包括试用期的时间的,所以说在试用期内应该为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相应的社保。

再加上绝大多数企业单位的试用期,远远不止一个月的时间,比较通常的,那么是三个月的使用期,有些地区的单位甚至一些对于国有企业的单位,它的试用期甚至高达6个月,所以说这样的话,如果说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的话,很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对于一个企业单位来说是具备一定的法律风险。 所以在试用期内应该会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

但是在现实中,往往企业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和降低自己的成本压力,那么它的适用期内往往是不跟自己的员工签订合同,只有当你在试用期正式通过以后,那么才跟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一来才会给你缴纳社保,所以说企业单位这样的做法确确实实有些违反劳动合同法,但是作为员工来讲,因为毕竟他是弱势群体,所以说他也没有过多的维权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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