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被告不同意怎么办_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2:58:31 人阅读
导读:第一次起诉离婚:原告人要举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证据,如原告人未能举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证据,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人要举证...

第一次起诉离婚: 原告人要举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证据,如原告人未能举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证据,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 被告人要举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事实证据,如被告人未能举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事实证据,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去的,要看是哪一方不去的。

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坚持不离婚,或者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就会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准离婚后,过了一段时间,原告可以再一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作为原告来讲,如果开庭时,原告不去的,视为撤诉,相当于没有起诉的。这种情况比较少,但不是没有。



那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去的话,该怎么办呢?

被告不去开庭,有2种情况:

第1种情况:被告接到传票,拒绝出庭

面对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这时原告的证据就非常重要了,什么样的证据呢?那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知道被告是何种原因拒绝出庭,而原告能提交足够的感情破裂证据,即使被告不来,那法院还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第2种情况:被告下落不明的。

被告下落不明,法院的传票根本无法送达到被告的手中,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后,法院也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原告不需要担心这一点。



这种情况对原告来讲,无疑增加了离婚的难度,但同时,被告的这种下落不明也说明男女双方的感情不好,原告还是要积极收集证据的,以有利于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一、为什么单纯地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会立即判决?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但仅仅凭借双方的口说,很难认定夫妻感情的情况,所以,法院需要讲究证据来判断。具体来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某人起诉离婚,虽然起诉到法院2次,但是都没有提供任何这方面的证据,这样就使法院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存在问号,才有了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现在某人已经第二次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既然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法院给与夫妻双方6个月的冷静期,但是夫妻感情并没有和好,已经第二次起诉到法院来,那么可以视为夫妻感情肯定出现了问题,不然谁也没有轻易到法院来打官司。基础这种判断,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即使对方不肯同意离婚,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可以强制判决夫妻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拒绝签字,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有些朋友咨询我,起诉离婚,如果开庭被告不来怎么办?来了不签字怎么办?会担心一旦被告不签字,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其实,是不需要有这样的顾虑的,因为法院的判决不是看被告的态度,而是看证据的。

一、离婚的方式

离婚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手续办好,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从此是单身了;第二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最终审查后认定双方确已感情破裂了,就会判决双方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被告不来怎么办?

一些案件中,被告不想离婚故意不来,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无法找到被告,法院传票送达不到,这种情况也不要担心,被告收到传票拒绝出庭,或者拒绝签收传票,视为对应诉权利的放弃,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也会公告送达传票,到期还不来的话,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签字,这个拒绝签字如果发生在法院送达传票时,被告拒绝签字接收传票,视为被告已经收到了传票,如果开庭时,被告如期到庭,法院正常审理案件,被告未如期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


如果是开庭时,被告拒绝签字的,可能是法院给双方做好工作,调解离婚,被告后来反悔,又不愿意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种情况下,调解不成,法院正常开庭就行了。

如果是开庭后,被告拒绝在开庭笔录上签字的,这一点完全不要担心,因为现在开庭是同步录音录像的,即使被告拒绝签字,那开庭的过程也是有效的,开庭笔录只是开庭过程的外化。

如果被告认为开庭笔录上有错误,与当庭陈述的不一致,也可以告诉法官,在开庭笔录上修改后摁手印。

以上分析了被告拒绝签字的几种情况,每一种情况的发生,作为原告来讲不要担心,因为都有解决的方法的。

四、法院会怎样判决?

无论被告是因为何种原因拒绝签字的,法院判决时不是根据被告的态度,而是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与证据来作为基础判决案件,因此,在这整个过程中,原告不要纠结被告是否签字,原告要做的是搜集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以证明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你的证据充足,法院会判决你们双方离婚,而无需被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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