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保险怎么办_离婚后孩子的保险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2:11:02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就比较有意思了。2种可能:离婚可以不分的,因为父母是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的,前提孩子还是未成名人。第二种,离婚后退保。这就是比较无良父母了。以夫妻共...

这个问题就比较有意思了。2种可能:

离婚可以不分的,因为父母是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的,前提孩子还是未成名人。第二种,离婚后退保。这就是比较 无良父母了。

  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离婚,一方为投保人,以对方或其亲属以及离婚后由对方抚养的子女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可以采取变更投保人由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原合同的效力,不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受益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给予投保人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的办法。对于父母给子女投保,将子女列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也可以认定为赠与,其不参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里的现金价值又称解约价值、或退保价值,它应当是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手续费之后退还给投保人的部分钱款,而不是投保人用于缴纳保费的全部资金,也不包括保险金在内的各种预期利益。

《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 

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分割,但不能强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1、父母在离婚前用夫妻共同存款为子女购买年金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分割,目前没有统一法律规定,因而会出现全国各地法院不同的认定结果,有的省份法院认为——既然是用夫妻共同存款购买的保单,不管受益人是谁,这份保单仍然是共同财产,离婚时还得分给配偶一半保单现金价值;而有的省份认为——既然受益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子女,保单利益就视为已经送给子女的了,那么离婚时为了保障子女利益就不再分割了。

2、按照上述第二种情形,中国有些省份的法院是不会分割此类保单的,以浙江省为例,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通常认为:如果在婚内,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可以看作是夫妻两口子自愿将共同存款掏出来,通过保险的方式赠与给子女保险金利益,这份保单在离婚时就不分。所以,如果按照浙江省高院内部审判掌握的一般原则,用夫妻共同存款给子女购买的保单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3、法官会根据每个案情及购买每张保单的具体情况有所判断。

例如:如果一方抢在离婚前突击购买保费巨大的保单,这笔保费在夫妻共同收入中占比相当大,而且子女都已经成年,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年金保单给子女成长教育经费支持,那么,在法官眼里,这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嫌疑就会很大,极有可能将此保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发生离婚前突击为孩子买保单的情况,也得一事一议,具体分析。

总结:

在中国如果是父母一方当投保人,子女作为年金受益人,这样的保单在浙江省目前是没有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其他省份因目前没有统一规定,有可能将夫妻共同存款购买的这份保单仍然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应该由监护人对孩子的保险给予合理保护(享受权归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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