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你已经辞职,而且是以原单位名义租的公租房,那么一旦被公租房审核机构知道,那么他们不会让你继续住下去的。
这个公租房是如果是企业给的,当然企业有权利收回。如果是政府给的公租房,企业没权力收回的。
题主的问题描述的不是很清楚,您目前租住的“公租房”:
①是政府提供的(政府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分配);
②是单位提供的(单位自建或购买、租赁);
以上不同情况,答案也自然不同,下面分别来解答:
1、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即当地的“保障性住房”):
①如果是这种情况,题主应该是按“新就业职工”来申请的“公租房”。
②一般需要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记录,才可以申请、享受“公租房”待遇。
③一般来说,都是个人申请,与单位没有直接关系。
当然,各地政策不同,可能您所在的地区要求单位统一为员工申请。
④但不管是个人申请还是单位统一申请,都应是您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与单位无关。
⑤一般说来,辞职后,租房合同还在有效期内的,就可以继续租住。
找到新单位后,凭借新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继续签订租住合同即可。
当然,如果收入超出标准或购买商品房,或不再当地工作,都需要退回“公租房”。
2、单位提供的“公租房”(单位自建或购买、租赁):
①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解决自己员工的住房生活问题,而给予的福利性安置。
②如果员工离职,理应从单位的“公租房”搬出,没什么好说的。
公租房回收,不是房屋征收。
通常是租户的收入水平已经超过标准,呼和浩特标准是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七倍,就应该退出,让给符合收入标准并等家庭。
所以,公租房回收是不给补偿的。
公司有权力收房子,因为申请时是通过公司统一申请的,所以离开公司,就会被收。 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在单位离职和租住公租房无关系,租住公租房没有在什么单位上班的要求,所以房子不会被收回。
单位申请公租房辞职以后是不能继续住的,除非单位同意或者是缴纳一定的费用。单位申请公租房提供给职工住是单位的一种福利,辞职之后则不再享有。
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本系统中列出的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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