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扶贫资金罪量刑标准_挪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1:45:48 人阅读
导读:扶贪资金是政府的专项资金,任何人不得挪用,贪污,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金额,就构成犯罪行为,由检查院提起公讼。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

扶贪资金是政府的专项资金,任何人不得挪用,贪污,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金额,就构成犯罪行为,由检查院提起公讼。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很容易区分: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种情况: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 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二种情况: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 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 其他严重的情节。

大概你对照上面的数额和情况,就可以很清楚的判断一个挪用公款罪可能会在哪个幅度量刑,对量刑结果有个预期。如果有亲属涉及到挪用公款罪,亲属可以及时委托刑事律师,进行案件的处理或者取保候审。

  按相关法律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可以判刑有期徒刑。严重的话可以判处死刑的。量刑的规则要根据金额的多少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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