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被裁员有补偿吗_合同到期了会有补偿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5:04:09 人阅读
导读:一般情况下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首先,合同到期后,单位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低于原来的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首先,合同到期后,单位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低于原来的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了加班费、津贴、补贴等。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前或者到期时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为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因为你8年前已经转为劳务派遣工,所以,你的人事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即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经济补偿金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感谢悟空君的邀请。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能很多人认为就可以顺其自然地离开公司,但实际上,劳动发有规定,即使不续约,企业仍要向员工付补偿金。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提出不续约,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赔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公司的的工作年限计算,超一年以上的,按每年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满6个股月到1年的按一个月计算,工作1-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2、劳动合同期满后,本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愿意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类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应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一条的赔偿金额的2倍)

3、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公司以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愿意续约的,企业应该赔偿给劳动者。(按第一条的赔偿方法)

4、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用对员工经济补偿。

以上4种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约的具体情况,这些都会在现实的职场中出现,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在到期前一个月,公司人事部门都会与员工领导、员工谈是否续约的问题,如果没有,可能是人事部门同事把这件事忘记了,也有可能是不续约。按照题主的描述,合同已到期一个月了,但企业和员工双方没有谈续约问题,很明显是企业故意拖延,暂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来替代你的位置,所以会在一个月后辞退你。

虽没有相关明文规定,但在合同期满一个月都没有谈续约这件事,会给到劳动者默认续约的错觉,这是企业做得不正确的地方,按这个理,劳动者是有理由向公司要求赔偿的,但这种要求成功的概率较低。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本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在一个月后辞退了员工,不管员工是否做错(未达严重程度),这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赔偿。

因为题主没有描述具体的被辞退原因,所以秋木职语无法判断补偿多少金额,但建议你去找公司协商,了解清楚辞退的原因和不续约的原因,再对比上文中的四种情况,再作相应的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走劳动仲裁途径。

我是职场达人秋木职语,感谢你的阅读,觉得不错就点赞关注吧!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想续签合同,应付补偿金。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当然用人单位不用补偿。还有就是劳动合同终止期与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一致时,用人单位不续签也不必付补偿金,所以不能理解为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支付补偿金。仅供参考。

谢谢邀请!

首先需要给您明确一个概念,合同期满就不叫解除合同了;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才叫做解除,解除合同可以由一方提起,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但单方提起都是有风险的,需要注意,尤其是企业的单方提起,基本上都有一些风险。

劳动法中有多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不恰当的理由通知员工,解除合同;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非法定理由。

2.企业认为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又能证明员工不胜任的,经过转岗或者培训,仍然不能胜任的。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生病过了医疗期仍然无法参加工作的,也不能由企业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合同期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员工要求续签合同,而企业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知道以上您符合那种情况。

如果仅仅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了,你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相信大家都知道吧,满一年一个月。

另外还需要说一点,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话,不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希望以上对你有点帮助。

作者:史泽华,资深人力资源总监,擅长劳动法律法规解析。

有理说下清,期满前数天已与用工单位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关系,但到了期满后二天,用人单位强逼本人写下不续签,逃避了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什么天理可言,劳务派遣是扰乱用工市场的元凶,坚决取缔

问题的用词存在歧义,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则需要根据解除的原因及程序等等认定。

这里主要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问题。

很多用人单位或个人都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职工就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用人单位也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但是,劳动合同法毕竟是一部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的法律,以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有着不一样。劳动合同法在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补偿有着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经济补偿金则规定在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该规定,只有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是劳动待遇维持或提升的这种情况下,否则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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